
证券代码:60036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荣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与大连鼎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相关的仲裁的情况 公司涉及大连鼎华在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案件,涉及金额3.063亿元。法院判决公司在大连嘉得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的20%范围内向大连鼎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相应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事项尚未完成执行。 2、与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蓉台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四川泰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诉讼 公司涉及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蓉台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就合伙纠纷事项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涉及金额3,368.875、660.51万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蓉台国际企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蓉台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二审尚未开庭。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3)苏0105民初6538号应诉通知书。四川泰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合伙纠纷提出了起诉请求。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四川泰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3、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2023年7月19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公告。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暂时未有新的进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旭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旭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旭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