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6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32,956.38元,主要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59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72,549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23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301261。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5,917,647股变更为87,890,196股。 (二)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7,890,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367,058.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魏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