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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财报 -
报告封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3名董事中,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公司负责人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营业网点变动情况 1.营业网点升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1家营业网点升级工作,具体如下: 2.营业网点地址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9家营业网点地址变更工作,具体如下: (二)业务资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推荐机构会员资格”有效期届满。 (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2023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曹君锋、张兴云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指出公司作为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力”)的保荐机构,曹君锋、张兴云作为亿能电力的保荐代表人,未能在审阅亿能电力年报时及时发现其存在的“未将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事项,也未能督促亿能电力及时补充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决定对公司及两位保荐代表人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启动内部问责程序。 2023年9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监管函》(深证函[2023]661号),根据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5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查明的事实,即公司作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存在未对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审慎核查和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等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目前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启动内部问责程序。 (四)期后事项 2023年10月,公司完成3家营业网点地址变更工作,具体如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2023年1-9月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 公司依照上述规定编制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项目期初数进行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