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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7财报-
惠同新材:2023年三季度报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晓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股份初始发行数量18,869,56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8月15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2,830,434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86,780,000股。2、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名。3、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4、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取得了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678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熊立军”变更为“吴晓春”。 5、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主体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6、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