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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 财报 -
报告封面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 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计划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50.00万股,预留50.00万股。2021年9月2日,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认可的核查意见。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同意公司以2021年9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17名激励对象54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54元/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7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1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公司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共计240.90万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2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8名激励对象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5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认可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6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82.35万股。 目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 2、华日升100%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格与江苏寰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邦投资”或“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其转让华日升100%股权,转让价格为55,0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同时,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一揽子计划,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金投资”)、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投资”)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补偿承诺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议案》,因公司计划无法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完成《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0号)的回复工作,公司决定暂缓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将该议案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7月4日,公司对《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0号)进行了回复与披露。 目前,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协商并推进华日升100%股权转让事宜。 3、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司已在临时报告中披露。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调整情况说明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