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林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玲玲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267.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0%;营业利润-4,83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85.06%;利润总额-5,03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8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8.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83.63%。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亏损幅度大幅收窄,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微纳光学材料相关收入同比有所增长,其中:①公共安全与新型3D印材产品领域,公司积极拓展相关绿色环保材料在证卡及包装领域的应用,带动相关业务收入有所增长;②在导光材料领域,公司凭借高光效超薄导光板、前光导光板等强竞争力的产品在下游显示面板行业底部周期实现收入反弹;③透明导电膜业务因国内显示面板、教育等行业处于去库存周期,下游客户新品开发受到一定影响,但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客户及相关出海业务,成功拓展了数家欧美知名终端客户,亏损幅度有所收窄。 (2)报告期内,公司反光材料产品受宏观环境、行业竞争、部分产品销售形式转变等因素影响,相关业务板块子公司华日升收入同比下滑19.90%,净利润亏损约3,880.04万元;同时,由于该板块经营状况不及预期,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725.63万元。上述因素系公司2023年度亏损的最主要原因。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各类光刻设备的应用领域和客户范围,带动公司高端智能装备板块实现销售收入约3,191.1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约266.71%。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华日升原股东应收账款垫付义务已履行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最新的审计、评估结果积极推进华日升100%股权转让事宜,回笼资金、整合资源,集中发展微纳光学主业,扩大现有产品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并推动储备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包括:①积极拓展微纳光学防伪材料在国家相关证卡和票据领域的大规模应用;②积极拓展直写光刻、纳米压印光刻和投影扫描光刻技术和产品在光电子、光通信和泛半导体等领域的应用,积极研发高制程掩膜的相关光刻技术;③实现基于偏光片的触控集成技术在头部屏厂产线上的大规模量产,推动相关材料在AI大模型智慧触控终端上的应用;④积极推动纳米纹理材料与国际头部汽车品牌更大规模和范围的量产合作,推进相关隐藏显示材料在车载显示领域的产业化;⑤积极拓展光波导等衍射光学材料在AR眼镜、AR-HUD、光场屏和光场空间成像领域的应用,努力推动与北美及国内头部企业的合作。 此外,公司还将积极推动出海业务,提升公司相关产品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提高海外客户的销售规模和占比。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5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6第六节重要事项......................................................................7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4第十节财务报告......................................................................9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根据实际开展业务的不同整体可分为微纳光学制造和反光材料行业。 (一)微纳光学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微纳结构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商,通过自主研发微纳光学关键制造设备——激光直写光刻机和纳米压印光刻机,建立了微纳光学研发与生产制造的基础技术平台体系,为客户提供不同用途微纳光学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造服务。公司致力于以解决底层核心技术为突破口,相继开发多个系列覆盖纳米级和微米级的激光直写光刻设备与压印设备,并通过激光直写光刻机自制微纳结构模具,采用纳米压印方式在经过特殊处理的PET\PC薄膜等基材表面形成微纳结构,量级、形貌不同的微纳结构可使材料能够产生各类特殊的效果,如光变色图案、增亮扩散特性、透明导电特性、全息图像等。在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下,公司紧密贴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陆续推出了公共安全材料、新型印刷材料、导光材料、柔性透明导电膜、中大尺寸电容触控模组和特种装饰膜等产品,并在积极布局各类光刻设备在光伏铜电镀图形化、虚实融合透明显示、VR/AR、AR-HUD、光场屏、光场空间呈像、高端掩模、光子芯片、光通信器件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化投资。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可分类为公共安全和新型3D印材业务、消费电子新材料业务及高端智能装备业务。 1、公共安全和新型3D印材领域 公共安全领域,公司是我国公安部驾驶证、行驶证防伪膜唯一指定供应商,也为我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视读防伪提供了技术支持。根据公安部统计的2023我国机动车及驾驶人新增数量及保有数量,在可预见期间,我国行驶证、驾驶证防伪膜年需求超过1亿本,可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新型防伪技术在国家新一代证卡和相关票据防伪材料领域的应用,在我国公共安全防伪领域公司具有独家的技术与先入优势。 公司的新型3D光学印材主要应用于烟酒及化妆品、日化用品等消费品包装。相关行 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我国卷烟产量为2.44万亿支,同比增长0.4%;白酒行业总产量629万千升,同比下降5.1%,我国烟酒产量对应的包装需求基本维持稳定。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绿色包装成为消费品包装的必然趋势。公司在烟酒包装及定制化包装领域深耕多年,研制的环保3D转移材料具有可降解、无塑化、生产能耗低且更能凸显动感及三维立体图像的特性。环保型3D转移产品生产利用涂层固化技术,不使用有机溶剂;其表层结构深度可达50微米,能够实现传统转移材料无法产生的菲涅尔透镜和表面浮雕等高品质3D光学效果;且具有优越的抗折爆裂性与油墨印刷适应性。此款材料的成功研发奠定了公司在包装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正逐步替换传统烟酒、化妆品、日化用品包装材料。由于我国镭射包装行业企业较多,市场较为分散,同行业中竞争激烈,公司在总体镭射包装市场所占市场份额相对较小,但公司具备先进的研发与制造平台,擅长定制化图形的开发与制造,公司新型3D印材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外部分知名品牌包装,在要求兼具防伪、视觉冲击效果的定制化镭射包装这一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2、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 导光材料领域,公司导光材料是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背光模组的核心零部件。根据市场研究机构TrendForce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笔记本电脑销量为1.66亿台,年减10.8%,但衰退幅度较2022年收敛,同时,我国面板厂商的经营理念由之前的“生产导向、满产满销”转向“市场导向、以销定产”,面板行业库存水平逐步降低至健康水准,底部周期较为明朗。公司子公司维旺科技经营导光材料市场多年,与下游京东方、三星电子、LG Display、友达光电、佳世达、冠捷科技等主流面板厂商建立了密切合作。维旺科技凭借自主研发的高光效超薄导光板,可将液晶显示光效比提高10%-20%。报告期内,维旺科技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