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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661.86万元,同比增长7.96%,实现归母净利润3,568.02万元,同比下降9.37%,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1,938.60万元,同比增长17.35%。 今年以来,公司大力拓展柔性透明导电膜在闺蜜机等消费电子终端的应用,以及纳米纹理膜在汽车和消费电子领域的应用,带动上述两块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通过积极开拓烟酒包装新客户及卡牌、盲盒等潮玩的防伪业务,对冲白酒等消费品需求下滑的影响,保持了3D光学印材业务收入的基本稳定;通过积极拓展高附加值超薄高亮导光膜在笔记本电脑、AIPC等领域的应用,实现了导光材料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 面对闺蜜机、潮玩等C端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对相关产线进行了更新改造,适当扩大了产能,并增加了在人员、研发方面的投资,使得成本费用,特别是一次性开支在本季度同比增加较快,造成相关业务板块净利润水平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也保持了在纳米纹理材料领域较好的盈利水平,并通过提高超薄高亮导光膜的收入比重,大幅提升了导光材料业务的盈利能力。此外,经过多年的调整,公司反光材料业务逐步企稳,本年前三季度收入同比基本保持不变,但亏损幅度大幅收窄。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小幅下滑。 公司不断加强资金管理,报告期实现了较高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能够为后续通过投资、并购等手段拓展公司业务、提升盈利水平提供支持。 后续,公司将继续专注新技术、新市场、新领域的深层探索,以创新为驱动力,重点推进新一代票据及证卡防伪、光波导/光场显示等新产品的客户验证/中试等工作;合理利用产业并购等手段,积极拓展直写光刻、纳米压印光刻和投影扫描光刻技术和产品在光电子、光通信和半导体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相关光刻技术在半导体掩模和先进封装领域的量产应用,努力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1)资产负债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情况 2025年9月1日,公司与常州维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维普”)部分股东蒋开、刘建明、张彦鹏、刘庄、常州市地平线创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常州维普不超过51%股权,并实现对常州维普的控股。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次交易对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0亿元,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以及本次交易定价最终以评估报告和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