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尔化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对外处置,并于2022年3月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2023年4月起,公司与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2023年1-3月份采购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蒸汽及脱盐水共计金14,506,061.71元。公司已于2023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 4.其他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发生金额14,506,061.71元系上述公司2023年1-3月份向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采购蒸汽及脱盐水。2、其他重大关联事项 2023年1-9月,迪尔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13.5万吨硝酸装置新项目建设提供建筑安装施工,总金额8,027,522.94元。 迪尔集团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此项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了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3、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