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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亿马: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5财报-
天亿马:2023年三季度报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注2: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注3: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等。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指定品种,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实施情况如下: 1.未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账户。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另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中“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同时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实施地点为深圳市,为方便后续房产管理和员工社保缴纳、促进人员稳定性和业务开展,拟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资金划转,项目建设尚在推进。 (三)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进行修订,增加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9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334.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2名激励对象128.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19名激励对象206.1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15.91元/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当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在推进。 (四)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进行修订。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在推进。 (五)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 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全资子公司广东天亿马数字能源有限公司43%的股权(对应43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转让给重庆腾和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天亿马数字能源6%的股权(对应6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转让给黄谷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广东天亿马数字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