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99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姚力军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1,767,2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1月18日、1月20日、3月17日、3月21日、3月31日、8月9日、9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680,0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3月21日分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韩国投资设立全资孙 公司的 议案 》, 公司决 定由 全资子 公司 江丰电 子材 料(香 港) 股份 有限公 司( 英文名为Konfoong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在韩国投资设立KFAM CO., LTD.(暂定名,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为准),建设韩国生产基地,本次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韩国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公司本次境外投资事项于2023年8月3日取得宁波市商务局发出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于2023年9月6日取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二)2023年9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2)。 2023年10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操作。 (三)近年来公司精密零部件业务快速成长,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环比增长39.87%。其中,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创科技”)是公司零部件生产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产品为半导体CVD工艺用核心功能零部件。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战 略,深化协同效应,推动零部件业务发展,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777.25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芯创科技的45.999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芯创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54.0010%增加至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