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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光精密:2023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2024-04-26财报-
丰光精密:2023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况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由于公司前期对部分销售业务模式存在理解偏差,按总额法对部分业务的收入进行了确认,经过公司内部谨慎研究,为更谨慎执行新收入准则,决定从2022年起,对上述业务的收入确认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项目,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二、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更正内容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一、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内容更正前: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更正后: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2、“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内容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3、“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部分内容 更正前: 更正后: 4、“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三)合并利润表”部分内容 更正前: 更正后: 5、“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四)母公司利润表”部分内容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6、“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五)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内容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7、“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部分内容 更正前: 更正后: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原《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对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