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庆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庆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庆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消费电子、汽车、新能源(含储能)等市场,汽车及新能源类项目陆续量产、增量,相关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08.92%;消费电子类项目,较去年同期增长47.72%。部分消费电子、OEM业务产品的成本波动、处于项目初期,前期成本较高;部分汽车类项目终端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公司报告期毛利率有所下降,进而影响公司利润。 2024年,公司已注意到新品类、新产品及终端市场产品更新迭代带来的消费电子市场机会,公司将与相关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导入新项目;同时,公司将继续拓展公司产品在汽车、新能源(含储能)等市场的应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除此之外,上述股东无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累计金额为109.99万元。其中,公司与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因货款履行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因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怠于履行货款结算义务,双方中止交易。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向慈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物料损失101.94万元。诉讼期间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申请了破产,报告期内慈溪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清算管理人。报告期后,公司与清算管理人、重整意向人进行沟通,综合考虑后,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就已经确认的破产债权进行了折价转让处理,现破产债权转让款项已经到账,公司与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2.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累计金额为0元。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其他承诺事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