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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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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庆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庆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庆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消费电子、汽车、新能源(含储能)等市场,受益于部分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需求,公司消费电子相关业务同比增长14.07%;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汽车及新能源市场,在新能源商用汽车领域与时代新安等客户的合作进一步加深,但受到部分汽车项目季节性减量或进入项目尾期,同时新项目尚未进入量产期的影响,相关收入下降;储能市场方面,公司产品主要系用于工商业储能的各类连接器线缆组件,可用于柜柜连接、柜内连接、控制柜内连接等。去年同期,公司储能市场相关收入2,100.29万元,报告期内该储能项目进入项目尾期,新项目尚未进入量产期,导致相关收入下降。 从收入区域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323.9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23.51%,主要分布在日本、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亚、东南亚地区。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开拓消费电子、汽车及新能源(含储能)市场,探索细分领域业务机会,充分利用越南子公司服务海外客户需求。 二、公司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通过提升自动化生产能力,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及提升产品一致性。公司增加研发投入,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严格评审,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进一步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强化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3项实用新型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1.77%,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14.71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14.71万元,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下一步,公司将持续配合客户推进项目量产工作,逐步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着力增加公司销售额,进一步改善盈利能力。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赵庆福、李良伟、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丽芹:赵庆福、李良伟同时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控制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庆福、李良伟、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赵丽芹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上述股东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除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2、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2024年,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出工作,共授出限制性股票844,373股。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回购注销、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4,373股。 4、报告期内权益价格、权益数量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权益价格与权益数量 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明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2元/股。2024年,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共授予844,373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对权益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历次获授、行使权益的情况和失效的权益数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获授情况如下: 6、因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于前期回购股份,未发行新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未发生回购注销情形,未导致公司股本变化。 7、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1)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4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及对可行使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权激励产生的实际摊销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产生的实际摊销费用为114.71万元。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预计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8、报告期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未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到达解除限售期,报告期内未进行解除限售。 9、报告期内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其他承诺事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告。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