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300592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华鼎股份持有的通拓科技100%股权及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店铺、存货资产等)。同日,公司与华鼎股份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方案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谈判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予以确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3日,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及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于2024年2月4日与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中山翠亨新区项目投资协议》,计划在中山市翠亨新区投资设立中山项目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华凯易佰华南总部,投资项目拟选址用地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翠亨村平顶片区,计划项目总投资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事项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外部筹措资金,最终项目总投资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新设全资子公司广东华凯易佰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23)。 3、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合计1,672.200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917.5621万股的5.78%,授予价格为9.82元/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权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3月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1,672.200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82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4、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副董事长胡范金先生之配偶罗春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同,计划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在股价不高于18元/股的前提下,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0元。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截至2024年2月7日,罗春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22%(计算该比例的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722,001股),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900,327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配偶前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再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7日,罗春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22%(计算该比例的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722,001股),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900,327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股票价格已超过公司副董事长胡范金先生之配偶罗春女士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股价上限18元/股,截至2024年2月7日,增持计划已达到承诺增持金额,该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罗春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同,自2024年3月8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在股价不高于21元/股的前提下,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0元(含2024年3月8日已增持部分)。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