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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2财报-
万通液压:2024年一季度报告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万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厉建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厉建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2024年 度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按需为其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银行贷款已全部偿还完毕,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报告期内,除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关联担保以外,未新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 2、股权激励计划及股份回购事项:报告期内,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 4、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公司不动产、动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存续至报告期内的两笔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方式的银行贷款余额合计2,02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提前归还完毕贷款本息,该两笔银行贷款对应抵押物的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资产解除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