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nliyang Co., Ltd.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河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雷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宇琼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人才、主要原材料和零配件供应及价格波动、新业务领域经营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1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5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9第六节重要事项.....................................................................................................................7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5第十节财务报告.....................................................................................................................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汽车行业 2023年,随着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长,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中国经济稳定恢复态势持续显现,特别是中国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的快速提升,有效推动了我国汽车行业稳步发展。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中国品牌乘用车销售1459.6万辆,同比增长24.1%,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6%,占比同比提高6.1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其中,微型货车销售62.6万辆,同比增长23.6%;轻型货车销售189.5万辆,同比增长17.1%;中型货车销售10.7万辆,同比增长12.0%;重型货车销售91.1万辆,同比增长35.6%;客车销售49.2万辆,同比增长20.6%。 新能源汽车方面,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70.4万辆和668.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6%和24.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7.7万辆和280.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2%和84.7%;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0.6万辆和0.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5.3%和72%。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占商用车总销量比重为11.1%,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乘用车总销量比重达到34.7%,中国品牌乘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49.9%。 乘用车市场,我国已经连续9年超过2000万辆。自2020年以来,乘用车销量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3年,随着社会经济逐步恢复,一系列刺激消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释放了购车需求,有效推动了乘用车市场实现持续增长并创历史新高。从中长期看,截至2023年末,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约238辆,与发达国家千人保有量总体在500至800辆的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国汽车市场远未到成熟饱和阶段,刚性需求依然庞大。近年来,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截至2023年末的国内市场份额达到56%,同比 提高了6.1个百分点。同时,中国自主品牌车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开拓全球市场,2023年,中国乘用车出口414万辆,同比增长63.7%,有效拉动了乘用车总销量的增长。中国自主品牌车企市场份额和产销量的持续增长,将为与之配套的国产自主品牌零部件供应商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此外,汽车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带来的消费升级、旧车换购的持续需求等,都将有效推动中国乘用车市场不断发展。 商用车市场,近年来市场销量起伏较大,2020年销量达到峰值,2022年销量跌到自2009年以来的谷底。2023年,在宏观经济稳中向好以及刺激消费等利好政策的带动下,整体市场企稳回升,全年销量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商用车出口77万辆,同比增长32.2%,显示出中国商用车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同时,行业节能减排和智能化技术升级,有力促进了商用车行业的“自动化、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都将为商用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带来大量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机会。 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几年发展迅速,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度的产销量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出口销量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中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在三电技术、智能技术等方面的竞争力不断增强,有力推动了市场销量的持续增长。同时,混合动力汽车结合了纯电动汽车和燃油汽车的优点,适合更多的驾驶环境,可以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驾驶需求,近年来得到了消费者高度认可,销量增速高于纯电动汽车,市场份额快速提升。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预测,随着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实施,包括延续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建设下乡等措施的持续发力,将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能。预计2024年,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呈现3%以上的增长。 2023年,汽车行业发布实施了多项政策,有力促进了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公告》明确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12月,上述三部门再度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提升了包括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多项指标,新增了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了系列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等。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采取系列措施,从政策、市场、技术等多个角度全面推进汽车产业的稳定增长。 2023年8月,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等灵活交易安排。 公司主营的汽车变速器和新能源汽车传/驱动系统产品,包括手动变速器、自动变速器、混动系统、纯电动减速器和ECVT、“三合一”和“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等,配套车型覆盖乘用车、商用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