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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国九条“最新监管政策及规则解读

金融2024-04-22-未知机构
关于新”国九条“最新监管政策及规则解读

关于新“国九条”最新监管政策及规则解读 目录第一部分“315新政“解读2第二部分新“国九条”解读10第三部分证监会配套政策及规则(征求意见稿)解读23第四部分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等19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解读421 第一部分:“315新政”解读21.《 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 》2.《 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3.《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4.《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 )》 1.1《 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 )》n2024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了八项措施;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以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l 一、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l 二、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l 三、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从严监管高价超募。l四、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辅导监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现场检查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l 五、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l六、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研究提高上市标准。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l 七、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l 八、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依照《 证券法 》等规定严肃问责。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3 1.2《 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n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努力方向、 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为一体推进资本市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政治过硬作风过硬n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是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全面领导的重要基础,是担当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重任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从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上率下、转变作风、责任落实共五个方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n着力打造堪当重任的监管干部队伍。要着力锻造坚强领导集体;要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加强从严监管,落实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要求,提升发行上市监管效能,提升机构监管效能,提升科技监管效能, 提升稽查执法效能;要下大力气提升监管履职能力;要提升依法监管能力;要严格监管问责,务求承担起发行审核、持续监管等全过程的责任。n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要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性自觉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入抓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积极践行资本市场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要切实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要持续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中央审计整改,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要求。n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上市委和并购重组委委员等重点群体,加强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要从严从紧整治政商“旋转门”问题,聚焦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削减离职人员“职务身份价值”这个根本,从严限制入股和从业行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设置离职“冷冻期”,加强离职后从业跟踪管理,强化穿透核查,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要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对公权力全链条监督,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四个“过硬”4打铁必须自身硬能力过硬 n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制定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方案,增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加强常态化长效化防治;n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常态化线索发现处理机制,加强上市公司年报监管和现场检查,对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循环筛查;n严肃整治造假多发领域。严厉打击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加大对财务“洗澡”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上市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和票据交易、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等实施财务造假;n压实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坚决执行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n强化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对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恶性案件启动情报导侦和联合挂牌督办,强化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刑事追责,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证券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出台部门规章提升减持规则权威性,严打业绩造假及违规减持(一)坚持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二)坚持立足国情市情,准确把握上市公司治理特征,压实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管责任 。(三)坚持全面从严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违规减持、“伪市值管理”等违法犯罪。(四)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双轮驱动”,尊重公司自治原则和强化监管约束并重,兼顾大股东权利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5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严惩业绩造假n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构建以减持管理办法为核心,董事和高管、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为补充的“1+2”规则体系;n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无控股股东、实控人的, 对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的减持比照执行。要求大股东单次减持计划区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n有效防范绕道减持。坚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减持规则,防范利用“身份”绕道、“交易”绕道和“工具”绕道;n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优化违法线索发现处理机制,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加大行政处罚和限制交易措施运用力度。防范绕道减持,维护市场信心1.3《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n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回购注销股份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加强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监管执法;n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支持上市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督促财务投资较多的公司提高分红比例。完善信息披露评价制度, 增大分红权重。采取问询约谈和监管措施督促不分红或分红偏少的公司提高分红水平;n推动一年多次分红。要求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6多年不分红等情况将被采取硬措施,压实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责任加强现金分红监管, 增强投资者回报n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明确维护公司市值稳定的具体措施。研究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n提升股份回购效果和监管约束力。推动优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要求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明确股价短期大幅下跌等情形下的回购增持等应对安排;n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优化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研究对优质大市值公司重组快速审核。加强对重组上市监管力度,进一步削减“壳”价值;n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各类工具提升对长期投资的吸引力。支持上市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 要求上市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n合力支持优质公司加快发展。建立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走访上市公司、解决实际问题的常态化机制,推动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央地协同,协调地方政府加大支持力度;n依法从严打击“伪市值管理”。“零容忍”从严打击借市值管理之名,实施选择性或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伪市值管理”。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 提升投资价值1.3《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1.4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总体要求n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n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n到2035年,机构监管体系完备有效,行业机构治理水平全面提高,行业作为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n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力争在战略能力、专业水平、公司治理、合规风控、人才队伍、行业文化等方面居于国际前列;n到本世纪中叶,形成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全球领先的现代化证券基金行业。n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督促行业机构强化使命感、责任心,推动行业机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校正定位偏差,始终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n督促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机构坚持功能型、集约型 、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督促行业机构专注主业、优化供给、提高价值创造能力,督促行业机构合规稳健经营,坚守业务本源、稳慎推进业务创新。n提高公司治理效能。推动行业机构建立股权结构清晰、组织架构精简、职责边界明确、信息披露健全、激励约束合理、内控制衡有效、职业道德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n加强合规风控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执法问责,督促行业机构树牢“合规创造价值”理念,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实现母子公司全业务链条“垂直”一体化管控;n深化金融科技应用。督促行业机构建立健全与金融科技应用水平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和考核机制。校正行业机构定位夯实合规风控基础7 1.4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n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督促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大力弘扬和践行“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n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督促行业机构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把任职“入口关”,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引导从业人员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培养德才兼备的金融人才队伍。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机构薪酬管理制度;n加强廉洁从业监管。督促行业机构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注册制下“围猎”监管、 不当入股等廉洁从业突出问题,加强问责惩治,形成有效震慑;n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引导行业机构加大对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资本市场的宣传解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