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7 2024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文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庭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庭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在此声明:如本报告中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主要存在的风险具体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4、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 总股本8,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4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4 第六节重要事项6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7 第十节财务报告9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五、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海泰科、海泰科模塑 指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泰科模具 指 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泰科新材料 指 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泰国海泰科 指 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泰科(安徽) 指 海泰科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系海泰科新材料全资子公司 海泰科(欧洲) 指 海泰科模塑(欧洲)简易股份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麟三期 指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清源 指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清源 指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 指 青岛雪和友投资有限公司 雪和友管理 指 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产业基金 指 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赛轮股份 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新材料 指 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模协 指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中汽协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机构 指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国曜琴岛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原名“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收入准则 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招股说明书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可转债 指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年初、期初 指 2023年1月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CAE/CAD/CAM 指 计算机辅助工程(ComputerAided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AidedDesign)/计算机辅助制造(ComputerAidedManufacture) 模板 指 组合模具的板状零件的统称 模架 指 也叫模胚,指将模具各部分按一定规律和位置加以组合和固定,并使模具能安装到加工设备上工作的部分,由导向机构、定位机构、锁紧机构组成。 热流道 指 在注塑模具中使用的,将融化的塑料粒子注入到模具空腔中的加热组件系统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海泰科 股票代码 301022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海泰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QingdaoHi-TechMoulds&Plastics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文强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11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111 公司网址 http://www.hitechmoulds.cn 电子信箱 service@hitechmoulds.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庭波 魏秋香 联系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电话 0532-89086869-8099 0532-89086869-8092 传真 0532-89086867 0532-89086867 电子信箱 liangtingbo@hitechmoulds.com.cn weiqiuxiang@hitechmoulds.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徐世欣、王哲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宋伟、尹柏元 2023.7.17-2025.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72,438,348.90 500,318,854.64 500,318,854.64 14.41% 592,337,170.67 592,337,17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286,753.69 54,366,006.37 54,366,006.37 -57.17% 60,323,382.91 60,323,38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6,763,649.22 37,832,858.59 37,832,858.59 -55.69% 32,261,060.00 32,261,06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876,432.64 -9,648,432.49 -9,648,432.49 -344.39% 60,409,128.76 60,409,128.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99 0.8495 0.6534 -57.16% 0.7250 0.7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96 0.8495 0.6534 -57.21% 0.7250 0.7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6% 6.20% 6.20% -3.74% 9.98% 9.9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1,850,347,745.42 1,329,488,476.55 1,330,414,119.40 39.08% 1,296,222,023.30 1,296,222,02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06,099,194.22 899,065,044.97 899,065,044.97 11.91% 860,653,347.80 860,653,347.8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2766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04,244,353.72 169,935,600.05 144,846,750.45 153,411,64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64,286.21 22,608,463.99 -558,963.02 -7,627,03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766,574.25 21,702,642.92 -2,095,201.34 -10,610,366.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01,080.72 -16,321,482.58 -16,523,365.09 -1,730,504.2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