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新“国九条”坚持系统思维、远近结合、综合施策,与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组织实施的落实安排,将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新“国九条”强调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加强交易监管,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建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快速审批通道,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提升权益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