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4-10财报-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82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5.2.6项的规定,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我们同意《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长: 覃耀杯董事/总经理:覃春明铂喇董事/鬲刂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宁星 )司彳雄董 事: 戴坚芳叶` `孑`l、独立董事: 魏志华多∽施少↓J副总经理: 吴晓孑`l、庄 楠李 林2024年4月8日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5.2.6项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并对该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本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签名:X莫雄颜 丰杨农清华>汪赵健勤秭鳓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