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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15-08-20财报-
富临精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 1 -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审阅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后,我们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