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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肥胖

2024-03-22 Jill W,Andy Wang 招银国际 王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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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肥胖 23财年产品销售强劲。23财年,Iovet的总收入为62.1亿元人民币,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5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4%),符合我们的预期。Iovet在下半年表现强劲,与上半年相比,产品销售额增长33.1%。根据礼来公司的数据,sitilimab在23财年的总销售额达到3.933亿美元(2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0%,这要归功于NRDL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稳定的定价。我们预测sitilimab的销售额在2024E年将达到3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并预计该药将在中国PD -(L)1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目标价55.00港元(上一个TP为57.35港元)涨/跌44.4%现价38.10港元中国医疗保健Jill Wu, CFA(852) 3900 0842 由于成本效率的提高,EBITDA损失急剧下降。非IFRS EBITDA亏损在23财年同比大幅收窄73%,至6亿元人民币。凭借快速增长的产品销售和不断提高的运营效率,管理。有信心在2025E实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盈亏平衡。Iovet的产品销售毛利率在23年下半年达到80.7%(相比之下,23年上半年为79.5%,2022年为77.5%)。SG & A比率从1H23的63.5%降至2H23的60.9%。FY23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2.4%,至22.3亿元人民币,而管理层。预计24财年研发费用稳定。截至2023年底,Iovet的现金余额为1100亿元人民币。 Andy WANG(852) 3657 6288 库存数据 预计CLDN18.2 ADC将发布积极的PoC数据。Iovet拥有丰富的临床阶段ADC资产组合,包括针对CLDN18.2、HER2、HER3、B7H3和TROP2的ADC。几个双特异性ADC今年将进入 临 床 试 验 , 包 括EGFR / B7H3 ADC。IBI343(CLDN18.2 ADC)是 具 有BIC潜 力 的CLDN18.2 ADC的全球领先开发。Iovet计划不久将在3L GC中开始IBI343的Ph3 MRCT试验(NCT06238843),紧随阿斯利康/ Keymed的CMG901的脚步,该公司最近在2L GC中推出了Ph3 MRCT(CTR20240730)。预计将在2024年发布胃癌IBI343的阳性Ph1b PoC数据,以及胰腺癌的初始PoC数据。Iovet还在探索IBI343与自己的PD - 1 sitilimab和VEGFR - 2ramcirmab组合用于1L和2L GC的潜力。我们认为IBI343具有全球BIC潜力,因为它具有优越的安全性和令人满意的疗效。IBI343的RP2D剂量高达6mg / g,表明治疗窗口较宽。 市值上限(百万港元)61, 820.4平均3个月t /o(百万港元)381.952w高/低(港元)48.45 / 28.70已发行股份总数(mn)1622.6来源:FactSet 从全球BIC到FICIBI363是一种前瞻性FIC PD - 1 / IL - 2 bsAb,具有分化的α偏向性IL - 2臂,与消除受体α(连接)的其他IL - 2 mAb不同。IBI363在IO抗性和冷肿瘤中显示出有希望的功效信号。我们预计Iovet将在2024年发布IBI363在IO抗性黑色素瘤、NSCLC和3L + CRC中的阳性PoC数据。Iovet计划于2024年在美国启动IBI363的Ph2研究。此外,许多创新的双/三特异性抗体已经进入临床,包括CLDN18.2 / CD3、EGFR / B7H3、GPRC5D / BCMA / CD3等。 多个重磅炸弹非肿瘤学资产除了重磅炸弹产品mazdtide(GLP - 1R / GCGR),该产品自2024年2月以来一直在中国进行NDA肥胖审查,Iovet还拥有多个重磅炸弹非肿瘤学资产。IL - 23p19抗体IBI112有望在2024年发布银屑病的Ph3数据并提交NDA。在第2期研究中,在第52周,IBI112组中高达86%的患者达到PASI90,其结果与gselmab(另一种IL - 23p19 mAb)的84%相当,优于苏金单抗(IL - 17 mAb)的70%。与gselmab的8周相比,给药间隔为12周,IBI112显示出银屑病治疗的BIC潜力。我们认为IBI328(XOI)和IBI311(IGF - 1R)也具有巨大的潜力。 维持买入。我们将基于DCF的TP从57.35港元修改为55.00港元(加权平均资本成本:10.3%,终端增长率:4.0%) 网站:www. innoventbio. com 披露和免责声明 分析师认证 主要负责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证明,就本报告所涵盖的证券或发行人而言:(1)所表达的所有观点都准确地反映了他或她对标的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观点;(2)他或她的补偿中没有任何部分是,是或将直接或间接地与该分析师在本报告中表达的具体观点相关。此外,分析师确认,分析师及其合伙人(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行为准则)(1)在本报告发布日期前30个日历日内处理或买卖本研究报告所涵盖的股票;(2)将在本报告发布日期后3个营业日内处理或买卖本研究报告所涵盖的股票;(3) CMBIGM额定值 :未来12个月潜在回报率超过15%的股票:未来12个月潜在回报率为+ 15%至- 10%的股票:未来12个月潜在亏损超过10%的股票:Stock未被CMBIGM评级 购买HOLDSELLNOTRATED :行业预计将在未来12个月内超越相关的广泛市场基准市场表现:行业预计未来12个月的表现将与相关的广:行业预期在未来12个月内表现低于相关的广泛市场基准 跑赢大盘 泛市场基准保持一致性能欠佳 CMB国际环球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花园道3号冠军大厦45楼,电话:(852)3900 0888传真:(852)3900 0800 CMB International Global Markets Limited (“CMBIGM ”)是CMB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招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要披露 任何证券交易都有风险。本报告所载的信息可能不适用于所有投资者。CMBIGM不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本报告的编制不考虑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殊要求。过去的表现没有未来表现的迹象,实际事件可能与报告中包含的事件大不相同。任何投资的价值和回报都是不确定的,没有保证,并且可能由于其对基础资产表现或其他可变市场因素的依赖而波动。CMBIGM建议投资者应独立评估特定投资和策略,并鼓励投资者咨询专业财务顾问,以便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或此处包含的任何信息均由CMBIGM准备,仅用于向CMBIGM或其附属公司的客户提供信息。本报告不是也不应被解释为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或证券权益或进行任何交易的要约或招揽。CMBIGM及其任何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顾问、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均不对依赖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相应的损失、损害或费用承担责任。任何使用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的人都要完全自担风险。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和内容是基于对被认为是公开可用和可靠的信息的分析和解释。CMBIGM竭尽全力确保但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或正确性。CMBIGM在“原样”的基础 上提供信息、建议和预测。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CMBIGM可能会发布与本报告不同的信息和/或结论的其他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在汇编时反映了不同的假设、观点和分析方法。CMBIGM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中的建议或观点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或采取专有头寸。 CMBIGM可能会不时为自己和/或代表其客户在本报告中提及的公司的证券中进行头寸、做市或作为委托人或从事交易。投资者应假设CMBIGM确实或寻求与本报告中的公司建立投资银行或其他业务关系。因此,收件人应意识到CMBIGM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可能会影响本报告的客观性,CMBIG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仅供预期收件人使用,未经CMBIGM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复制、转载、出售、重新分发或全部或部分发布本出版物。有关推荐证券的其他信息可应要求提供。 本文件在英国的收件人 本报告仅提供给(I)符合《2005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第19(5)条(不时修订)(“该命令”)或(II)属于第49(2)(a)至(d)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协会等。,) of the Order, ad may ot be provided to ay other perso withot the prior writte coset of CMBIGM. 适用于本文件在美国的收件人 CMBIGM不是美国的注册经纪交易商。因此,CMBIGM不受U.S.关于研究报告准备和研究分析师独立性的规则。主要负责本研究报告内容的研究分析师未在金融业监管局(“FINRA”)注册或获得研究分析师资格。分析师不受FINRA规则的适用限制,旨在确保分析师不会受到可能影响研究报告可靠性的潜在利益冲突的影响。本报告仅在美国发布给“美国主要机构投资者”,如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a - 6条所述,不得提供给美国的任何其他人。收到本报告副本并接受本报告的每个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均表示并同意其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分发或提供本报告。任何U.S.本报告的收件人希望根据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进行任何买卖证券的交易,只能通过美国S.-注册经纪交易商。 本文件在新加坡的收件人本报告由CMBI (新加坡) Pte在新加坡分发。有限公司(CMBISG)(公司注册。不。201731928D),《财务顾问法》(第110)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CMBISG可以根据《财务 顾问条例》第32C条的安排分发其各自的外国实体、附属公司或其他外国研究机构制作的报告。如果报告在新加坡分发给《证券及期货法》(第289)新加坡,CMBISG仅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对此类人员的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新加坡收件人应致电+ 65 6350 4400联系CMBISG,了解报告引起的或与报告有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