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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2月第四周)

2024-02-23颜子琦、杨佩霖华安证券何***
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2月第四周)

敬请参阅末页重要声明及评级说明 证券研究报告 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2月第四周) 2 [Table_IndNameRptType] 固定收益 点评报告 报告日期: 2024-02-23 [Table_Author] 首席分析师:颜子琦 执业证书号:S0010522030002 电话:13127532070 邮箱:yanzq@hazq.com 分析师:杨佩霖 执业证书号:S0010523070002 电话:17861391391 邮箱:yangpl@hazq.com 主要观点: [Table_Summary] ⚫ 142家发行人承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截至2024年02月23日,基于对公开发行城投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梳理,累计发现228只已发待发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发行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涉及发债城投142家,截至观测日存续债券规模合计15870亿元。具体来看,在全部142家主体中: 1)行政级别方面,省级主体1家,地市级主体70家,区县级与园区级主体分别为42家与29家; 2)主体评级方面,23家为AAA等级主体,88家为AA+等级主体,31家为AA等级主体; 3)区域分布方面,山东36家,浙江18家,福建16家,河南13家,江西与江苏各9家,陕西与河北各5家,其余省份均不足5家; 4)存量债券方面,3家存量债券余额在500亿元以上,5家主体在300至500亿区间,46家主体在100至300亿区间,另有47家主体在50至100亿区间,剩余41家主体不足50亿元; 5)到期压力方面,37家主体1年内城投债到期比重不超过30%,62家主体在30%至50%区间,28家主体在50%至70%区间,另有15家主体在70%以上,其中4家全部为1年内到期。 ⚫ 风险提示 1)相关信息为基于募集资金用途手动获取,或存在疏漏或人为误差;2)城投债技术性违约风险;3)数据来源失真风险。 [Table_CompanyRptType] 点评报告 敬请参阅末页重要声明及评级说明 2 / 6 证券研究报告 图表目录 图表1 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名单(部分)(单位:亿元) ............................................................................................... 3 图表2 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结构分布(单位:%) ........................................................................................................ 4 图表3 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区域分布(单位:家) ........................................................................................................ 4 [Table_CompanyRptType] 点评报告 敬请参阅末页重要声明及评级说明 3 / 6 证券研究报告 附表 图表1 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名单(部分)(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iF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发行/公告日发债城投省份行政级别债券状态主体评级存量债券近一年到期到期占比2023-12-01城投015山东省地市级已发行AAA76027336%2024-01-23城投087河南省园区级已发行AAA74454173%2023-12-18城投034陕西省园区级已发行AAA66330746%2023-11-24城投005山东省地市级已发行AAA49614629%2023-11-29城投011浙江省地市级已发行AAA43511326%2023-11-27城投007山东省地市级已发行AAA41114836%2023-11-30城投014山东省地市级已发行AAA3464212%2023-11-24城投003浙江省区县级已发行AAA32213040%2024-01-23城投135江西省地市级尚未发行AAA2968228%2023-11-30城投012广东省园区级已发行AAA2508835%2023-11-30城投013湖南省地市级已发行AA+2446225%2024-02-07城投125浙江省区县级尚未发行AA+2369038%2023-12-13城投025北京市区县级已发行AA+2139946%2023-12-20城投040福建省地市级已发行AAA2108239%2023-12-14城投029山东省区县级已发行AA+20710752%2024-01-03城投055山东省地市级已发行AAA19312565%2024-01-04城投058浙江省园区级已发行AA+1907037%2023-12-18城投035江西省园区级已发行AA+1886233%2023-12-15城投031山东省区县级已发行AA+18410758%2024-02-05城投122江苏省园区级尚未发行AA+1826234%2024-01-16城投080江西省地市级已发行AA+181158%2024-01-23城投134河南省地市级尚未发行AAA1819150%2024-01-11城投072河南省地市级已发行AA+1726538%2023-12-05城投018云南省省级已发行AAA16511067%2023-12-14城投028河南省地市级已发行AA+16310061%2023-12-13城投026浙江省地市级已发行AA+1617245%2024-01-29城投091浙江省地市级已发行AAA1563019%2023-12-22城投043河北省地市级已发行AA1475739%2023-12-15城投032山东省区县级已发行AAA1414532%2024-02-06城投123浙江省区县级尚未发行AA+1373526%2024-01-16城投078江西省园区级已发行AA+1357254%2024-01-04城投060浙江省区县级已发行AA+1334030%2023-12-29城投051福建省地市级已发行AA+1296147%2023-12-25城投113福建省地市级尚未发行AA+1275745%2024-01-09城投064山东省区县级已发行AA+1276047%2024-02-01城投09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级已发行AA+1255343%2024-01-18城投129山东省地市级尚未发行AA+1244738%2024-01-04城投119河北省地市级尚未发行AA1233528%2024-01-17城投081北京市区县级已发行AA+1232420%2024-01-09城投065山东省区县级已发行AA+1226352% [Table_CompanyRptType] 点评报告 敬请参阅末页重要声明及评级说明 4 / 6 证券研究报告 图表2 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结构分布(单位:%)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图表3 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区域分布(单位:家)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238831AAAAA+AA其他1%49%30%20%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园区级0510152025303540山东浙江福建河南江西江苏陕西河北北京新疆湖北四川安徽上海云南山西湖南广东辽宁天津广西海南 [Table_CompanyRptType] 点评报告 敬请参阅末页重要声明及评级说明 5 / 6 证券研究报告 [Table_Introduction] 分析师与研究助理简介 分析师:颜子琦,华安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固收首席分析师,7年卖方固收研究经验,曾供职于民生证券、华西证券,2021年入围水晶球(公募)榜单,2023年获WIND金牌分析师第四名。 分析师:杨佩霖,华安固收分析师,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理学硕士,3年卖方固收研究经验,曾供职于德邦证券研究所。 研究助理:林虎,华安固收研究助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硕士,2年卖方固收研究经验。 [Table_Reputation] 重要声明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执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本人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偿,分析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合规渠道,华安证券研究所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均不做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华安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 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华安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华安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华安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如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Table_CompanyRptType] 点评报告 敬请参阅末页重要声明及评级说明 6 / 6 证券研究报告 [Table_RankIntroduction] 投资评级说明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 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