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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综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分析及建议

交运设备2023-06-08乘联会刘***
【政策综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分析及建议

专业 | 共享 | 高效 | 创新政策分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2023年5月27日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分析及建议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问题的提出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但是,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要克服不少困难挑战。会议明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2023年5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要进一步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的政策,鼓励企业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同时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2023年1至4月,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35.5万辆和823.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6%和7.1%;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9.1万辆和222.2万辆,同比均增长42.8%。增幅较2022年12月份同比增长51.8%的幅度有所下降。需要国家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汽车消费,巩固和扩大汽车市场,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因此,有必要认真梳理现行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并提出意见建议。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现有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持续扩大汽车消费￿￿￿￿￿￿￿2022年7月5日,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聚焦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提出了6个方面、12条政策措施。￿￿￿￿￿￿￿2022年1至5月,全国汽车产销逐月环比均呈现下降趋势。《若干措施》的实施对汽车消费市场止跌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汽车销售由7月份的242.0万辆增长到12月份的255.6万辆.。￿￿￿￿￿￿￿《若干措施》中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提出,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2022年9月18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除新能源汽车2023年底前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外,《若干措施》中的其它措施,包括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三项措施、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的两项措施、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优化汽车使用环境的两项措施、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的措施等,均未设置期限,2023年应继续实施。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现有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继续推动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汽车消费￿￿￿￿￿￿￿2022年12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均把促进汽车消费列为持续提升传统消费的重点任务。《纲要》指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是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主动选择,是应对国际环境深刻变化的必然要求,是更高效率促进经济循环的关键支撑。汽车消费作为国民消费的重要部分,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全方位的,具有乘数效应。￿￿￿￿￿￿￿《纲要》提出,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便利二手车交易。《方案》提出,释放出行消费潜力。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限购地区探索差异化通行管理等替代限购措施。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交易。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委按照《纲要》和《方案》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的要求,提出2023年推进实施的具体意见。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现有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2023年4月25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在京组织召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年度报告(2023)》发布会。《积分办法》实施以来,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已开展五次积分交易,累计交易总额达252亿元(含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让和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支撑汽车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初步测算,2022年乘用车行业平均油耗4.10L/100公里,同比下降19.6%,提前实现2025年4.60L/100公里目标;新能源乘用车生产603.7万辆(纳入积分核算数量),同比增长95.4%。《积分办法》实施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是,￿《积分办法》也存在积分市场供大于求导致价格波动过大的问题。需要建立积分池制度,根据积分市场的供求情况,由企业自愿申请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收储或者释放,以此调节积分市场供需。￿￿￿￿￿￿￿发布会上启动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研究2024年-2025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实施积分池管理制度,探索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期待新版本《积分办法》能够尽快出台,尽早建立积分池制度,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现有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继续推动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1)￿￿￿￿￿￿￿2020年9月1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示范期暂定为四年。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2021年8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入围的京津冀、上海、广东三大城市群示范期应为2021年8月至2025年8月;第二批入围的河北、河南两大城市群示范期应为2021年12月至2025年12月。京津冀、上海、广东、河北、河南五大城市群四年完成推广示范氢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分别为,5300辆、5000辆、10000辆、7710辆和5000辆。截止2022年底,五大城市群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分别为1197辆、1037辆、278辆、270辆和880辆。五大城市群累计完成3662辆,仅完成目标值的14.08%。另外,截止2022年底,未入围的山东、山西、湖北、四川、陕西、辽宁等非示范区域共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347辆。示范城市群和非示范区域共推广燃料电池汽车5009辆。其中示范城市群占总量的73%,非示范区域占总量的27%。2023年一季度,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66辆和681辆,同比分别为负增长。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现有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继续推动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 2023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各阶段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同时,《规划》还提出,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客、货汽车市场应用空间,逐步建立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与锂电池纯电动汽车的互补发展模式。但是,按照现有进度,五大城市群四年内很难完成目标任务,也难以达到《规划》提出的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的目标。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目前燃料电池汽车比普通电动汽车价格高出30%到50%,为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的性价比,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对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购买和使用环节给予补贴。二是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燃料电池汽车以乘用车为主,而我国燃料电池乘用车总体上处于研发验证阶段。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对燃料电池乘用车的研发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建议扩大示范应用城市群范围。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现有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1)￿￿￿￿￿￿￿2023年1月30日,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共五个方面。试点期为2023—2025年。主要目标,一是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二是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三是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重点任务包括: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有意愿参加试点的城市,编写试点工作方案。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此后仍将常态化受理试点申报材料。《通知》三个附件的具体要求如下:￿￿￿￿￿￿￿附件一:明确了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要求。内容包括:一、基本情况。包括车辆电动化发展情况、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情况、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政策和管理制度情况;二、试点内容。包括车辆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政策和管理制度四方面情况。三、保障措施。 政策分析[愿景]最具价值的汽车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研究机构 [宗旨]为汽车企业服务 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做贡献 [价值观]专业 共享 高效 创新现有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的分析及建议CPCA乘联会CPCA乘联会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2)￿￿￿￿￿￿￿附件二:明确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界定及折算关系。一、公共领域车型界定依据及说明;二、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以纯电动乘用车车型为标准车,将其他车型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三、充电桩、换电站标准桩计算方法。将充电桩、换电站按照功率进行折算为标准桩进行统计。￿￿￿￿￿￿￿附件三:明确了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参考目标。试点区域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北京、上海等11个省市,区域内试点城市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10￿万辆;第二类包括山东、山西等11个省市,区域内试点城市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6万辆;第三类包括海南、云南等14个省,区域内试点城市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