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国务院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旨在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其中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计划》共包括10节、39条内容,涉及能源相关领域的要点内容包括: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这些要点内容将对能源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包括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的有序调整优化,以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