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展概览
一、政策与制度框架
- 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目标、总体思路,提出到2025年形成基本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企业按时、如实披露环境信息。
二、披露主体与名单公布
- 信披主体:规定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3月底前公布当年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在公示期内接受公众意见。
- 进展:截至2023年11月,332个地级以上地区已公布信披名单,但仍有5个城市未公布。环保组织已通过提示等方式帮助多个地区完善了名单。
三、信息披露系统的建设和公开
- 平台建立:生态环境部及地方部门设立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供社会免费查询。
- 公开进度:自2023年2月起,11个省区市提供了平台链接,21个地区已完成系统建设并开放,至10月19日,除宁夏外,所有地区均开放了系统。
- 年报公开:2022年年报公开率基本达100%,广西除外,尚有169家企业未公开年报。
四、报告内容与分析
- 信息完整性:多数地区以信息化方式公开信息,如污染物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等数据,基本采用统一格式。
- 碳排放披露:选取10个省份的32061份年报进行分析,共有3464家企业公开了2021、2022年的碳排放信息,涉及发电企业和非发电行业企业。
- 建议:
- 推动碳重点排放单位完全纳入信披名单,以公开碳数据。
- 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关键指标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增强数据可用性。
五、结论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在中国的实施取得了显著进展,通过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提升了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促进了绿色转型和温室气体减排。未来,应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提升数据质量和可访问性,以支持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企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