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公司正常自营业务,因此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公司分步取得万家基金控制权交易对原股权公允价值进行重估及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657,567,126.17元,该等投资收益具有特殊性和偶发性,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进展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1月18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进行换届。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具体见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换届工作仍在筹备中。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23年8月25日,郭永利先生因组织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推举职工代表监事安铁先生代行监事会召集人职责。具体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监事代行监事会召集人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2023年8月25日,毕玉国先生因组织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3、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同意聘任张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设公司首席财富官,首席财富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意聘任胡增永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富官,胡增永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席财富官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4、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同意吕祥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2023年10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吕祥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见公司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5、2023年10月20日,刘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见公司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三)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1、2023年7-9月,公司未新增涉及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 2、公司前期已在临时公告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3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投资者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原告已提起上诉,诉请改判二十二名被上诉人(含公司)对一审被告一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全体上诉人(一审原告)的虚假陈述侵权赔偿款项承担全 额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见公司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公司前期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涉及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其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1)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林某蛟债券交易纠纷案,乌海洪远融资租赁合同执行纠纷案,林某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债券违约纠纷案(案件二),经法院裁定,已终结本次执行或债务人破产程序。 (2)上海微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2023年第三季度,中泰汇融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汇融资本”)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王某某(上海微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在上述案件中涉嫌刑事犯罪,中泰汇融资本前期作为被害人已就相关损失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季度,中泰汇融资本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王某某、杨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向佛山中院提起的刑事起诉书,现刑事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进展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树牢合规风控意识,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的倡导,更好发挥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战略规划等,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见公司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等相关文件及2023年10月11日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获批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5号),核准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限于上市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具体见公司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六)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济南汉峪金谷办公楼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拟购济南汉峪金谷办公楼变更为云鼎大厦7-46层(含车位),总价款(含购房款、增值税,不含其他交易税费)不超过17.38亿元,资金来源为原拟购置汉峪金谷办公楼预付房款及利息5.82亿元、处置济南市中区证券大厦及其他房产回笼资金、部分现金等。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购房款15.41亿元(包括前期预付款及利息)。 (七)分支机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设分支机构,迁址证券营业部4家,撤销证券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各1家。 1、迁址分支机构 报告期内,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迁址分支机构2家,更名分支机构1家,撤销分支机构1家。 1、迁址分支机构 3、撤销分支机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