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智晖,行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钢梁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建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因2023年5月1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派送红股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2年1-9月期间及2022年7-9月期间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已按送股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 注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后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市柯桥区天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投资”)及其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桥交投”)与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型升级公司”)签署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天圣投资、柯桥交投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转型升级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1,857,166股和27,077,810股,合计转让158,934,976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8.10%,转让价格为5.5625元/股。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转型升级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58,934,97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8.10%。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5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关于股东资格的审批。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补充会计数据 杠杆率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吴智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钢梁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建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