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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财报-
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68,870股,占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的比例为0.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8元/股,最低价为16.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117,781.9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侠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侠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