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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60058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凯化工”或“申请人”)的《告知函》,云凯化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7日和2023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和2023-080)。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作出的(2023)粤52破申6号《决定书》,揭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杨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关于收到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组织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含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10月27日(含当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送达时间以临时管理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并应当于2023年11月3日(含当日)前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交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张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春媛会计机构负责人:于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张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春媛会计机构负责人:于芳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