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榕泰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注1:报告期内,根据重整管理人审查并提请法院裁定批准债权共计56,925,073.52元,均为普通债权,其中包括部分2023年度暂缓确认债权金额为53,655,260.00元、本期新申报债权3,269,813.52元。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计算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注:分配股票的公允价值为3.19元/股,即公司将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管理人账户当天2023年12月29日的收盘价。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和9.8.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春媛会计机构负责人:于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张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春媛会计机构负责人:于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