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积极推动核心在研管线进度,艾诺米替片Ⅲ期临床试验结果符合预期,整合酶链转移抑制剂ACC017片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艾诺米替片(转换治疗经治获得病毒抑制的HIV-1感染者)与进口原研药物整合酶抑制剂艾考恩丙替片(商品名:捷扶康®,由美国吉利德公司研发,我国首个纳入医保、广泛使用的抗HIV创新单片复方制剂)头对头Ⅲ期临床研究结果。 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艾诺米替片对于经治获得病毒抑制的HIV-1感染者可以持久维持病毒抑制且有效性相当,肝脏和肾脏安全性方面相当,而在血脂、体重及尿酸等心血管代谢安全性指标方面具有优势。此前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含有国产创新成分的单片复方制剂,艾诺米替片治疗成年经治HIV-1感染者新适应症若顺利获批上市,将为国内经治HIV-1感染者提供一个与国际方案同步的新选择,满足国内经治HIV-1感染者转换治疗需求,亦有助于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实现进口替代。 公司正在进行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新适应症上市许可申请的准备工作。公司将在不断积累中国高等级循证医学证据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含艾诺韦林方案(艾诺韦林片、艾诺米替片)的覆盖和放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化学结构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整合酶链转移抑制剂(INSTI)——ACC017片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聘任多位高级管理人员 为加快已上市的两款抗HIV新药艾邦德®和复邦德®的商业化进程,公司加快外部人才引进步伐,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引入包括分管HIV创新药商业化领域高级副总裁、市场总监、财务总监、HR总监等多位业务能力扎实、经验丰富的营销及管理人才,公司新管理团队已调整就位;同时公司通过推出新一期股票激励计划,充分激励市场营销在内的优秀核心员工努力完成各项关键任务,与企业共同成长。下一阶段以实现盈利和业绩可持续增长为首要目标,持续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向市场化方向前进,努力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和良好的回报。 (三)搭建多类型、立体化、广覆盖的HIV新药商业化运营体系 公司现阶段将HIV新药商业化作为重点任务之一,通过对国内HIV诊疗现状及趋势进行研判:在人才梯队方面不断优化补充各区域营销队伍,定期开展涵盖营销各要素的员工培训,同时加强人员基础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团队执行力、战斗力;在项目管理方面密切关注重点医院准入工作情况并动态调整相关策略;在业务模式方面不断提升药物的可及范围,兼顾各级别医院,现阶段适当下沉基层;在树立公司及产品品牌形象方面,做好患者教育工作,提升患者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接受度与依从度,帮助更多患者从创新药物中获益;在学术推广方面,强化市场部学术推广职能,与中艾协合作利用中华医学会艾滋病、丙肝全国年会卫星会、复邦德®三期临床数据全国巡回演讲等高端学术会议,以循证数据为基础宣传公司品牌以及产品优势,进一步提升品牌力与行业竞争力,聚焦指南更新与推广,建立专家共识。 报告期内,艾诺米替片及艾诺韦林片均通过初步形式审查,进入《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公司已为艾诺米替片参加国家医保谈判进行充分准备,为艾诺米替片惠及更多HIV感染者创造条件。2023年前3季度,HIV新药合计实现销售收入约4,648.66万元,同比增长151.46%。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支持公司发展相关举措 为切实支持公司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将适时增持公司股份,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傅和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传洪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传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