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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稳健的高教龙头

2023-08-29 宋健 兴证国际 Elaine
报告封面

增持(#维持) 目标价:9.50港元现价:6.89港元 2023年08月29日 投资要点 预期升幅:37.9% 新学年招生学额稳健增长:公司下属的各高校2023/2024学年的招生学额继续增长,较上一年增加约1.3万个,同比增长超过16%,其中本科学额增长约10%,大专学额增长约56%。学额能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国家继续扩大高等和职业教育规模,公司下属学校教育质量较高,以及新建设的校区能容纳更多学生。招生学额的增长是公司在校学生规模增长的前提。 以民办本科学校为主,学生人数行业领先:公司上市以江西科技学院和广东白云学院为基础,后通过收并购扩大学校布局,目前高等职业院校8所,中等职业院校4所,国际教育院校2所。同时公司也加大对现有学校的扩建,提升学校的学生容纳能力。截止2022财年,公司在校学生数量达到30.4万人,学生规模行业领先,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为24.6万人,占比达到80.8%。 学校转制“营利性”进展顺利: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文以及实施条例,民办高校可申请转制为营利性民办学校。截止目前,公司已提交申请选择将下属学校转制成营利性,目前江西学校进展顺利。近期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现有民办高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对各自区域内民办高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预计会有更多省份跟进推出相关流程指引。 #relatedReport#相关报告 #emailAuthor#海外教育研究 维持“增持”评级,目标价9.50港元:由于公司新招生的人数持续增长,学生规模提升,确保公司业绩稳健增长。我们预计公司2023/2024财年的营收为57.2/66.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2%和15.4%,核心净利润分别为20.3/2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0%和15.2%。我们维持公司的“增持”评级,目标价9.50港元,对应2023/2024财年的10/9倍PE。公司保持约40%派息率,目前股价对应约5%+的股息收益率。 分析师:宋健songjian@xyzq.com.cnSFC:BMV912SAC:S0190518010002 风险提示:民办教育政策变动,新学年招生不及预期,学费提升不及预期 报告正文 新学年招生学额稳健增长:公司下属的各高校2023/2024学年的招生学额继续增长,较上一年增加约1.3万个,同比增长超过16%,其中本科学额增长约10%,大专学额增长约56%。学额能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国家继续扩大高等和职业教育规模,公司下属学校教育质量较高,以及新建设的校区能容纳更多学生。招生学额的增长是公司在校学生规模增长的前提。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以民办本科学校为主,学生人数行业领先:公司上市以江西科技学院和广东白云学院为基础,后通过收并购扩大学校布局,目前高等职业院校8所,中等职业院校4所,国际教育院校2所。同时公司也加大对现有学校的扩建,提升学校的学生容纳能力。截止2022财年,公司在校学生数量达到30.4万人,学生规模行业领先,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为24.6万人,占比达到80.8%。 学校转制“营利性”进展顺利: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文以及实施条例,民办高校可申请转制为营利性民办学校。截止目前,公司已提交申请选择将下属学校转制成营利性,目前江西学校进展顺利。近期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现有民办高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对各自区域内民办高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预计会有更多省份跟进推出相关流程指引。 现金储备充足:截止FY2023财年中期,公司现金储备达到58.74亿元,有息负债约84亿元,公司现金储备充足,可保障公司进一步的资本开支。 维持“增持”评级,目标价9.50港元:由于公司新招生的人数持续增长,学生规模提升,确保公司业绩稳健增长。我们预计公司2023/2024财年的营收为57.2/66.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2%和15.4%,核心净利润分别为20.3/2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0%和15.2%。我们维持公司的“增持”评级,目标价9.50港元,对应2023/2024财年的10/9倍PE。公司保持约40%派息率,目前股价对应约5%+的股息收益率。 风险提示:民办教育政策变动,新学年招生不及预期,学费提升不及预期。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知晓的范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可登录www.xyzq.com.cn内幕交易防控栏内查询静默期安排和关联公司持股情况。 有关财务权益及商务关系的披露 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JinJiangRoad&BridgeConstructionDevelopmentCoLtd、成都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ChouzhouInternationalInvestmentLtd、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泰证券、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中泰国际财务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巨星传奇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ChinaCinda2020IManagementLtd、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津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华发投控2022年第一期有限公司、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饶投资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海盐海滨有限公司、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杭州分行、湖州南浔振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绍兴分行、新昌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吴兴交通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银行扬州分行、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太湖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TaishanCityInvestmentCo.,Ltd.、益阳市赫山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南京银行南通分行、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中南金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北绿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一联科技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租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平度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贸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晶资本(BVI)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大禹国际(BVI)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CICCHongKongFinance2016MTNLimited、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溧源国际有限公司、ZhejiangKunpeng(BVI)CompanyLimited、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多想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L(BVI)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友银行有限公司、成都中法生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盐 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东方资本有限公司、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润歌互动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金金融国际(BVI)有限公司、济南市中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百德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关村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香港象屿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腾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山海(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兆海投资(BVI)有限公司、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igherKeyManagementLimited、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建发国际集团、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交运燃气有限公司、中南高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景大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ZhejiangBoxinBVICoLtd.、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新铜都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句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aoyouConstructionInvestmentDevelopment(BVI)Co.,Ltd.、YiBrightInternationalLimited、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YunnanEnergyInvestmentOverseasFinanceCompanyLimited、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使用本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及法律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