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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达控股中期报告 2023

2023-09-25港股财报L***
威华达控股中期报告 2023

目錄 頁次 公司資料 管理層論述及分析 其他資料17 中期財務資料審閱報告23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25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27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註冊辦事處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 11Bermuda 董事會執行董事沈慶祥先生(主席)(1)黄文女士王溢輝先生 主要營業地點 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克勤先生,S.B.S.,J.P.洪祖星先生,B.B.S.藍章華先生盧永仁博士,J.P.(2)余仲良先生 香港北角馬寶道28號華匯中心25樓電話:(852) 3198 0622傳真:(852) 2704 2181網址:www.oshidoriinternational.com 授權代表黄蘊文女士王溢輝先生 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MUFG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4th floor, North Cedar House41 Cedar AvenueHamilton HM12Bermuda 審核委員會余仲良先生(主席)陳克勤先生,S.B.S.,J.P.洪祖星先生,B.B.S.藍章華先生盧永仁博士,J.P.(3) 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提名委員會 余仲良先生(主席)陳克勤先生,S.B.S.,J.P.洪祖星先生,B.B.S.藍章華先生盧永仁博士,J.P.(3)沈慶祥先生(4)黄蘊文女士 核數師中審眾環(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 主要往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恒生銀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 余仲良先生(主席)陳克勤先生,S.B.S.,J.P.洪祖星先生,B.B.S.藍章華先生盧永仁博士,J.P.(3)沈慶祥先生(4)黄蘊文女士 股份代號香港聯交所:622 附註: 公司秘書廖翠芳女士 (1)於2023年7月1日由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兼主席(2)於2023年7月1日辭任董事職務(3)於2023年7月1日不再為成員(4)於2023年7月1日獲委任為成員 法律顧問(百慕達法律)Conyers Dill & Pearman 威華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於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報告期間」)錄得純利11,800,000港元,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上一期間」)則錄得虧損淨額39,400,000港元。本集團錄得上述正面影響,主要由於(a)按公平值列賬及列入損益表之金融資產之未變現公平值虧損淨額由上一期間62,700,000港元下降至報告期間21,500,000港元;及(b)應收貸款之減值虧損淨額撥回增加,由上一期間16,600,000港元上升至報告期間25,000,000港元。 業務回顧 本 集 團 主 要 從 事 投 資 控 股、戰 術 及╱或 戰 略 投 資(包 括 物 業 投 資)以 及 提 供 金 融 服 務,包 括 第1類(證 券 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第8類(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受規管活動;及提供放債人條例項下規管之信貸服務。 A.金融服務 本 集 團 獲 證 監 會 發 牌 可 進 行 包 括 第1類(證 券 交 易)、第2類(期 貨 合 約 交 易)、第4類(就 證 券 提 供 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第8類(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之證券經紀服務所產生之經紀佣金收入增加82.4%至600,000港元(上一期間:300,000港元)。於報告期間,提供孖展融資服務所產生之利息收入增加72.0%至20,000,000港元(上一期間:11,600,000港元)。 B.信貸服務 (i)業務模式 本公司通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威華達資源有限公司及威華達民眾財務有限公司(「民眾」)根據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進行信貸業務。 本集團保留可隨時動用資金以使自身具備足夠放貸能力而捕捉潛在商機。本集團以其現有一般營運資金為其信貸業務提供資金。本集團之信貸模式獨特,注重向具有良好財務實力及低信貸風險的公司及個人客戶(例如持有有價值資產之上市公司及個人)提供大額貸款。 本集團對準的是以需要大額貸款的高規格借款人(即(a)上市公司;(b)具規模業務的公司;(c)持有有價資產的公司或個人;及(d)職業為行政人員、商人或專業人士的個人)構成的利基市場,彼等擁有良好還款往績記錄。本集團僅向認可且信譽良好的客戶提供貸款。換言之,本集團僅向下列客戶提供貸款:(a)為第三方且與本集團並無關連;(b)由本集團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業務夥伴或現有╱先前借款人介紹的人士;及(c)其信譽及貸款抵押品已經本集團信貸委員會(「信貸委員會」)評估及審批。 本集團信貸業務的管理團隊由信貸委員會及兩名經理組成。於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內,信貸委員會由本集團兩名董事組成,彼等分別於金融、投資及信貸行業擁有逾30年及約20年經驗。信貸委員會有權審查及批准貸款申請。信貸委員會負責(i)評估信貸風險;(ii)監督信貸申請批准及貸款審批;及(iii)管理客戶關係。經理負責(i)審查貸款文件;(ii)識別潛在問題;及(iii)推薦緩解因素。 (ii)內部監控程序 本集團於進行信貸業務時已採取以下內部監控措施: 客戶的信貸風險評估 潛在客戶於申請貸款時須向本集團披露及提供一系列規定資料。本集團其後將評估潛在客戶的信譽度及其還款能力,包括法律盡職調查。尤其是,須要求及考慮下列資料作為評估信譽度過程的部份: a)潛在客戶的背景及法定資料;b)潛在客戶的收入證明,包括銀行賬單;c)貸款的金額及用途;d)法律搜尋的結果,例如對潛在客戶的訴訟(或不存在);及e)本集團與潛在客戶是否有任何過往交易,如有,任何該等過往安排的信貸記錄。 於作出審批決定時,信貸委員會會考慮上述資料,並評估潛在客戶的信貸風險、貸款價值比率及建議利率。信貸委員會的運作受本公司執行董事審查。 釐定貸款條款的機制 每名潛在客戶的要求均獨一無二。貸款條款乃根據潛在客戶的財務需求(例如貸款類型、資金需求及貸款期限)、潛在客戶的信貸風險評估及其還款能力而釐定。貸款利率乃根據信貸風險評估的結果並參考市場利率而釐定。 授出貸款的審批程序 申請及審批流程如下: a)收集潛在客戶的資料;b)初步貸款評估及審批(如不批准,拒絕貸款申請並通知潛在客戶);c)信貸評估- 3C的評估(即品質、能力及抵押品):•品質乃根據信貸及貸款還款歷史界定;•能力乃衡量收入及償還貸款或信貸額度的能力;•抵押品乃指可用於支付的資產;d)釐定貸款條款並獲得信貸委員會的批准(如不批准,拒絕貸款申請並通知潛在客戶);e)編製董事會會議記錄以批准貸款並通知潛在客戶貸款批准;f)準備所有相關貸款文件並向潛在客戶解釋貸款條款及相關貸款文件;g)簽署相關貸款文件並準備支付貸款;及h)審查並於文件櫃中歸檔貸款文件。 監控貸款償還情況及收回款項 信貸委員會、兩名經理及會計部每日通過審視每日報告監察未清貸款本息收取狀況。於滿期日,信貸委員會與借款人會以電話就其財務狀況及還款來源作溝通,以確定借款人就按時還款方面是否存在困難,而信貸委員會亦會提醒借款人按時償還貸款。如有借款人要求延期還款時,信貸委員會將要求經理及會計部透過公開可得資料(如聯交所網站及新聞媒體等)確定並審視查詢借款人的財務狀況以評估貸款的可收回性。如無公開可得資料,信貸委員會將要求各有關借款人提供其最新財務資料。 對拖欠貸款採取行動 當貸款逾期時,本集團將聯絡借款人及擔保人(如有),提醒他們可能採取的執法行動及還款時間,並尋找延遲還款的原因。本集團亦會向借款人發出催款函。倘本集團未收到借款人的任何正面答覆,本集團將指示法律顧問採取法律行動收回未償還貸款本金及應計利息。 行動計劃基於個別逐案釐定。一般而言,本集團會考慮借款人所提供已質押資產是否具備足夠價值,及借款人有否提出真誠和解方案。 倘已質押資產的市場價值跌至低於未清貸款金額,本集團會要求借款人增加已質押資產。倘借款人能向本集團提供真誠和解方案,本集團可考慮壓住暫不向借款人採取法律行動,藉以節省法律費用及時間。 (iii)貸款之主要條款 於2023年6月30日,本集團之信貸服務有12名客戶(全為獨立第三方),而應收貸款總淨額(包括固定及浮動利率均有的貸款墊款)為242,500,000港元(2022年12月31日:306,000,000港元)。 於該等應收貸款當中,共500,000港元(2022年12月31日:共70,800,000港元)以物業及個人擔保(2022年12月31日:證券質押及個人擔保)作為抵押,按年利率介乎7.75%至12%(2022年12月31日:5%至15%)計息,並有合約貸款期介乎6個月至18個月(2022年12月31日:介乎12個月至7年)。 餘 額242,000,000港 元(2022年12月31日:235,200,000港 元)為 無 抵 押 及 按 年 利 率 介 乎5%至10%(2022年12月31日:5%至15%)計息。於該等無抵押應收貸款當中,212,900,000港元有合約貸款期介乎6個月至1年,19,600,000港元有合約貸款期介乎1年至2年,8,500,000港元有合約貸款期介乎2年至5年及1,000,000港元有合約貸款期超過5年(2022年12月31日:介乎6個月至5年及超過5年)。 於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內,本集團以特別推廣方式及臨時安排基準向借款人提供具吸引力利率(低至年利率5%)。該利率會於本集團收到借款人預期以外的提前還款而取得過剩財務資源時提供。該利率以特別推廣方式提供以維持與信貸評估結果令人滿意之借款人的友好關係。 於報告期間的應收貸款利息之收入為10,700,000港元(上一期間:20,500,000港元),較上一期間減少47.7%。減少乃因本集團於進行其信貸服務業務時採取審慎態度所致。 (iv)五大借款人 於2023年6月30日,應收最大借款人之貸款及利息為74,800,000港元(相當於本集團應收貸款及利息總額約31%),而應收五大借款人之貸款及利息合共為192,800,000港元(相當於本集團應收貸款及利息總額約80%)。 (v)應收貸款之減值虧損 本集團已根據會計準則對應收貸款進行減值評估。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實體應於各報告期末使用預期信貸虧損(「預期信貸虧損」)法計量金融資產之減值,即評估當前及未來之經濟狀況對虧損金額之影響。 減值評估之基礎及估值或支持減值評估之其他證據 為進行減值評估,本集團建立貸款信貸風險分類系統。每項應收貸款均單獨評估,並分為以下三類內部信貸評級: •履約指信貸風險並無顯著增加且將確認未來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之貸款;•不良指信貸風險顯著增加且將確認全期預期信貸虧損之貸款;及•不履約指有客觀減值證據且將確認全期預期信貸虧損之貸款。 估計預期信貸虧損及釐定自初始確認以來信貸風險有否顯著增加以及應收貸款是否有信貸減值時,本集團會考慮下列因素: a)借款人的過往實際信貸虧損經驗;及 b)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當中參考其管理或經審核賬目及可用新聞資料,並就借款人特定前瞻性因素及借款人營運所在行業的一般經濟條件作出調整。 報告期間內所作估計技巧或重大假設並無改變。 減值撥備變動之原因 根據減值評估,於2023年6月30日,已就未償還應收貸款及利息確認虧損撥備9,600,000港元(2022年12月31日:34,700,000港元)。減值撥備減少25,100,000港元之具體原因載列如下: a)於報告期間內,撥回虧損撥備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