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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科技中期业绩报告2023

2023-09-21港股财报程***
脑洞科技中期业绩报告2023

財務業績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未經審核的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營運產生之現金已繳香港利得稅(已繳)已退中國企業所得稅 經營活動產生之現金淨額 投資活動收購廠房及設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附註 1.一般資料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日 根 據 開 曼 群 島 法 例 第2 2章 開 曼 公 司 法(一 九 六 一 年 法 例3,經 綜 合 及 修 訂)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公司且其已發行股份已自二零一七年起於聯交所上市。 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 the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香 港 鰂 魚 涌 英 皇 道979號 太 古 坊 一 期18樓1801-03室。其 直 接 控 股 公 司為Yoho Bravo Limited,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其最終控股方為張量先生(「張先生」)。 本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控股。其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生產及買賣半導體、寬帶基礎設施建設及為智能場域應用(包括智能家居、智能園區及智能社區)提供綜合解決方案。 2.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 本 集 團 於 本 期 間 之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業 績 乃 以 港 元 呈 列,港 元 為 本公司的功能貨幣。 本集團於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乃根據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 規 定 及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頒 佈 之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34號 中 期 財 務 報 告 編製。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業 績 乃 按 歷 史 成 本 基 準 編 製,惟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及 來 自 最 終 控 股 方 之 貸 款 除 外。歷 史 成 本 一 般 以 交 換 貨 品及服務時給予代價的公平值為基準。 編製本期間之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所採納的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所採用者一致。 於 本 期 間,本 集 團 首 次 應 用 下 列 新 訂 或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該 等準則與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開始之年度期間之綜合財務報表相關,並適用於該等報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修訂本)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修訂本)會計政策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的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與單一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相關的遞延稅項 於本期間採納上述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不會對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報的數額及╱或所載的披露事項造成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納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任何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業 績 未 經 本 公 司 核 數 師 審 核 或 審 閱,但 已 由 本 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須運用若干關鍵會計估計。此亦需要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的過程中運用其判斷。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 向董事會(即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以作資源分配及分 部 表 現 評 估 之 資 料 著 眼 於 所 交 付 或 提 供 之 貨 品 或 服 務 類 型。於 達 致 本集團的可呈報分部時,主要營運決策者並無將所識別的經營分部匯集。 具體而言,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項下的本集團可呈報及經營分部如下: a)從事銷售本集團所生產電子及電氣部件及零件之生產分部。b)從 事 買 賣 自 第 三 方 供 應 商 採 購 之 電 子 及 電 氣 部 件 及 零 件 之 貿 易 分部。c)從事提供寬帶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寬帶推廣服務、智能場域解決方案服務及寬帶基礎設施經營租賃之寬帶基礎設施及智能場域分部。d)從事數字資產及上市股本證券交易之戰略投資分部。 個 別 重 要 的 經 營 分 部 不 會 合 計 以 供 財 務 報 告 之 用,除 非 該 等 分 部 擁 有 相似的經濟特質,在分銷產品的方式及╱或生產工序性質方面相似。 儘管本集團的所有產品在性質上相似,彼等之風險及回報不同。因此,本集團之經營活動歸屬於生產、貿易、寬帶基礎設施及智能場域分部以及戰略投資分部。 分部收入指生產及買賣電子產品及電氣部件及零件以及提供寬帶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寬帶推廣服務、智能場域解決方案及寬帶基礎設施經營租賃產生之收入。本集團期內收入的分析如下: 寬帶基礎設施及智能場域:-寬帶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寬帶推廣服務的佣金收入-提供智能場域解決方案服務 其他來源的收益寬帶基礎設施及智能場域:經營租賃項下寬帶基礎設施的租金收入-按固定費率支付的租賃付款 按確認時間劃分的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明細 收益確認的時間 分部收入及業績 以下為按可呈報及經營分部劃分之本集團收入及業績分析: 經 營 分 部 的 會 計 政 策 與 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相 同。分 部(虧 損)溢 利 指 在 未分配若干行政開支、若干融資成本及若干其他收入情況下各分部所賺取的(虧損)溢利。此乃就分配資源及評估表現而向本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的衡量基準。 分部資產及負債 以下為按可呈報及經營分部劃分之本集團資產及負債分析: 為監控分部表現及於分部間分配資源: •除若干作行政用途的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若干遞延稅項資產、若 干 其 他 應 收 款 項 及 預 付 款 項、若 干 銀 行 結 餘 及 現 金 外(因 該等資產乃按集團基準管理),所有資產均分配至經營分部;及•除 若 干 其 他 應 付 款 項、若 干 租 賃 負 債、來 自 一 間 直 接 控 股 公 司 貸款、來自關聯公司貸款及來自最終控股方貸款外,所有負債均分配至經營分部。 4.其他虧損 數字資產公平值變動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的公平值變動 5.融資成本 以下各項之利息:租賃負債銀行借款來自一間直接控股公司貸款來自關聯公司貸款來自最終控股方貸款提早償還來自一間直接控股公司貸款之虧損提早償還來自一間關聯公司貸款之虧損 6.所得稅開支 本 集 團 使 用 將 適 用 於 預 期 年 度 盈 利 總 額 之 稅 率 計 算 本 期 間 所 得 稅 開 支。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所得稅開支之主要組成部分為: (i)根據英屬處女群島及開曼群島之規則及規例,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於該等司法權區毋須繳納任何所得稅。 (ii)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及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合資 格 實 體 的 香 港 利 得 稅 根 據 利 得 稅 兩 級 制 計 算。根 據 利 得 稅 兩 級制,合 資 格 法 團 首2,000,000港 元 應 評 稅 利 潤 將 按 稅 率8.25%繳 納稅 項,而 合 資 格 法 團 超 過2,000,000港 元 的 應 評 稅 利 潤 將 按 稅 率16.5%繳納稅項。不符合利得稅兩級制的本集團其他實體之應評稅利潤繼續按16.5%的劃一稅率繳納稅項。 (iii)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國附屬公司之稅率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為25%。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廣州織網被中國政府認可為「高新科技企業」及合資格享受15%的優惠稅率。 7.期內虧損 期內虧損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達致: 附註: (i)研發成本包含員工成本約3,08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806,000港元)已計入上文所披露之員工成本。 (ii)政府補貼乃自當地政府機關收取之補貼,且本集團已滿足補貼所附全部條件。政府補貼於收訖後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確認為其他收入。 8.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按以下數據計算: 每股基本虧損 虧損用以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之虧損 股份數目 用以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每股攤薄虧損 由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發行在外之潛在攤薄普通股,故於該等期間,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虧損相同。 9.股息 於本期間,概無派發或建議派發中期股息,並自報告期末起概無建議派發任何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10.廠房及設備 期內,本集團收購廠房及設備約4,746,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044,000港元)。 期內,本集團出售賬面淨值約為1,06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9,698,000港元)的廠房及設備,現金所得款項約為5,071,000港元,產生的出售收益淨額約為4,006,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744,000港元)。 本集團於期內撇銷賬面淨值約為7,000港元的廠房及設備(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計入其他應收款項約3,651,000港元乃應收本集團的一間關聯公司Skynova International Limited款項(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該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須應要求償還。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客 戶 合 約 產 生 之 應 收 貿 易 款 項 總 額 及 經 營 租賃分別為約72,29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7,107,000港元)及3,15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976,000港元)。 本集團並無就其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持有任何抵押品。 本 集 團 給 予 其 生 產 及 貿 易 分 部 之 客 戶 最 高90日 之 信 貸 期。就 寬 帶 基 礎 設施 建 設 及 智 能 場 域 分 部 的 客 戶 而 言,本 集 團 授 予 其 客 戶 不 同 信 貸 期,個別客戶的信貸期乃按雙方協定基準考慮,並於項目合約中予以訂明(如適用)。 以 下 為 於 報 告 期 末 根 據 交 付 日 期 ╱ 發 票 日 期(與 相 應 收 益 確 認 日 期 相 若)呈列之應收貿易款項(扣除減值撥備)的賬齡分析。 0至30日31至90日91至365日超過365日 12.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應付貿易款項應付收購廠房及設備款項應計合約工程成本應計員工成本應付佣金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計 入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之 金 額 約17,000港 元 為 應付 來 自 一 間 直 接 控 股 公 司 之 貸 款 之 利 息(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12,000港元)。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呈列之應付貿易款項的賬齡分析。 三個月以內四至六個月七至十二個月超過一年 採購貨品之信貸期介乎30至180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至180日)。本集團已制定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於信貸期內結清。 13.資本承擔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本 集 團 已 訂 約 但 並 未 於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務業績撥備之有關收購廠房及設備以及寬帶基礎設施建設之資本承擔約為3,90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