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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海高新资源中期报告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2023-09-15港股财报d***
弘海高新资源中期报告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5 中期報告 2023 財務摘要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簡明綜合損益表簡明綜合其他全面收益表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其他資料公司資料釋義23 13 14 15 17 18 19 29 33 35目錄 弘海高新資源有限公司 中期報告 202302財務摘要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港元千港元變動(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經營業績收入81,743105,220-22.3%毛利31,41650,657-38.0%財務成本752514,940.0%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 (虧損)╱溢利(18,231)7,569-340.9% 每股(虧損)╱溢利 -基本及攤薄(1.2)港仙0.5港仙-340.0%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千港元千港元變動(未經審核)(經審核) 財務狀況總資產284,932305,350-6.7%總負債104,615111,940-6.5%銀行及現金結餘(不包括 受限制銀行存款)52,862117,494-55.0%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121,999123,125-0.9% 財務比率流動比率1.571.523.3%資本負債比率0.110.20-45.0% 03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收入總額約81,743,000港元,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收入約105,220,000港元減少約23,477,000港元或約22.3%。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虧損為約27,764,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則錄得溢利約16,68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為約18,231,000港元,而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則為約7,569,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虧損主要由於(i)確認有關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和解協議涉及的開支約22,597,000港元,詳情見下文;及(ii)收入減少約22.3%或23,477,000港元,乃因採礦許可證範圍內的採礦位置需要變更而令到煤炭開採量及銷售量減少所致。因此,煤炭開採業務分部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稅後虧損約21,514,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則為稅後溢利約21,135,000港元。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煤炭開採業務為本集團呈報的唯一業務分部。煤炭開採業務內蒙古源源能源集團金源里井工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金源里」),為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經營本集團於內蒙古地區的內蒙古煤礦區958項(「內蒙古煤礦區958項」)煤礦,允許年度煤炭產能為1,200,000噸。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合共生產約450,000噸煤炭(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499,000噸)及售出約408,000噸煤炭(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495,000噸 )。 弘海高新資源有限公司 中期報告 20230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續)煤炭開採業務(續)於二零二零年,內蒙古地區當地政府部門(「審查部門」)對內蒙古地區的所有煤礦(包括本集團的內蒙古煤礦區958項)開展全面的合規審查,包括檢查在過去20年的生產安全、銷售活動、稅務、開採資源及年度匯報等各方面之企業事宜。審查部門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完成合規審查後,內蒙古金源里已繳納相應的行政罰款並與霍林郭勒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已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支付人民幣11.6百萬元(約13.0百萬港元)之土地轉讓金。其後,內蒙古金源里已提交不動產所有權證的申請,並有待審批。於完成二零二零年之合規審查後,內蒙古金源里已成功更新其:(i)由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出之安全生產許可證;及(ii)由通遼市自然資源局發出之採礦許可證,該兩張證書均獲延期三年,分別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屆滿。目前,審查部門會不定時到訪內蒙古金源里,主要審查內蒙古煤礦區958項的工作場所安全及煤炭資源。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已就若干輕微工作場所安全事宜向當地政府機關繳納人民幣231,000元( 約26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人民幣170,000元( 約205,000港元))的行政罰款。鑒於我們的生產設施的當前狀況,預期我們的內蒙古煤礦區958項之年度煤炭產出量將維持於約900,000噸。 05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續)煤炭開採業務分部的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使用權資產之減值評估檢討本公司管理層已於各報告期間就煤炭開採業務現金產生單位(「煤炭現金產生單位」)的非金融資產項下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使用權資產之賬面值進行減值評估檢討。煤炭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乃按其使用價值進行估計,而使用價值乃透過貼現持續使用該等資產將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而釐定。現金流量預測的主要假設乃基於內蒙古金源里之現時業務及財務狀況作出。本公司已委聘獨立專業估值師審閱應用於現金流量預測的假設是否適當及合理,以及為煤炭現金產生單位進行估值。煤炭現金產生單位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現金流量預測採納之主要假設及參數載列如下:主要假設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直至商業牌照到期日止期間之預測年度 煤炭產出量(附註1)900,000噸900,000噸900,000噸 平均每噸煤炭單位售價(包含增值稅)(附註2)二零二二年:人民幣165元二零二三年:人民幣168元二零二四年之後:隨通脹率增長二零二三年:人民幣178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182元二零二五年之後:隨通脹率增長二零二三年:人民幣178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182元二零二五年之後:隨通脹率增長 通脹率2.5%2.5%2.5% 弘海高新資源有限公司 中期報告 202306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續)煤炭開採業務分部的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使用權資產之減值評估檢討(續)附註:(1) 估計年度煤炭產出量為900,000噸,以反映內蒙古煤礦區958項的現時狀況。(2) 估計煤炭單位售價(平均單位售價)乃經參考以下各項釐定:(i)現行煤炭單位售價;(ii)內蒙古地區之現行煤炭市場價;及(iii)內蒙古金源里於過往數年生產之歷史煤炭平均單位售價。銷售及分銷開支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金額約1,855,000港元之銷售及分銷開支全部來自煤炭開採業務分部,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1,889,000港元輕微減少約34,000港元。行政開支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為約33,968,000港元,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28,322,000港元增加約5,646,000港元。行政開支增加主要是由於員工成本及專業費用增加。本公司管理層將繼續採取節省成本措施,以改善本集團之財務表現。 07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續)其他經營開支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內蒙古金源里的非控股股東內蒙古源源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源源能源」),指稱內蒙古金源里之經營活動導致內蒙古源源能源擁有之土地、物業及配套設施(「受破壞物業」)遭受破壞。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內蒙古金源里及內蒙古源源能源訂立和解協議,據此,內蒙古金源里須向內蒙古源源能源支付約人民幣20,110,000元(相當於約22,597,000港元),以就受破壞物業及搬遷費用達成和解。和解金額將分兩期支付:(i)約人民幣10,110,000元之第一期付款須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支付;及(ii)人民幣10,000,000元之第二期付款則須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支付。上述和解金額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確認為「其他經營開支」,並計入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賬款」。董事認為,此不可預測事件將不會對本集團的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財務成本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之財務成本為約752,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則為約5,000港元。財務成本增加乃主要由於根據於二零二二年七月發行的可換股債券(定義見下文)之票息的應付利息所致。期內虧損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虧損為約27,764,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則錄得溢利為約16,68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為約18,231,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則為約7,569,000港元。 弘海高新資源有限公司 中期報告 202308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續)可換股債券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本公司與Blossom Investment Consultant Limited(「Blossom」)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發行,而Blossom有條件同意認購本金總額為40,000,000港元之可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該等可換股債券按照可換股債券持有人的選擇可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至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六日期間內按初始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約0.1818港元可轉換最多220,000,000股本公司轉換股份(股本面值為2,200,000港元)。可換股債券已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完成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所得款項淨額為約39,800,000港元。董事認為,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方式集資屬對本集團整體有利,此舉實為鞏固本公司資本基礎及本集團財務狀況的機會。每股轉換股份的初始轉換價約0.1818港元較:(i)股份於認購協議日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170港元有溢價約6.95%;及(ii)股份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包括該日)止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0.1774港元有溢價約2.49%。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可換股債券已被轉讓予與本公司及其關聯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關連的獨立第三方,以及本金總額為20,000,000港元的部分可換股債券已轉換為110,000,000股新股份,及該等股份已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按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約0.1818港元發行及配發。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到期日為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到期日」)的可換股債券之年利息乃按(i)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及(ii)到期日銀行同業市場內的銀行一年期港元利率(一年期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的平均值加0.25%計算。 09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財務回顧(續)可換股債券(續)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償還的可換股債券本金額為20,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000,000港元)。報告期後事項於報告期末後,餘下本金總額為20,000,000港元的可換股債券已轉換為110,000,000股新股份,該等股份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按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約0.1818港元發行及配發。截至本中期報告日期,所有可換股債券已獲全數轉換。可換股債券所得款項用途可換股債券所得款項淨額為約39,800,000港元,其中(i)約37,000,000港元擬用於進一步加強本集團的採礦及礦物相關業務;及(ii)約2,800,000港元擬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可換股債券所得款項淨額的用途詳情如下:所得款項淨額之擬定用途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計已使用的所得款項淨額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已使用的所得款項淨額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進一步加強採礦及礦物相關業務37,0008,70828,292作為一般營運資金2,8002,800– 總計39,80011,50828,292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