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苑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苑昆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充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第六节重要事项...................................................2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已经从上世纪末以简单物理复配为特征的小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路线,以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力量为特征的新一代规模化生产企业正逐步形成。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合成技术发展迅速,合成工艺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清洁化和绿色化。以聚羧酸系外加剂为代表的高性能外加剂在目前并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占据混凝土外加剂市场主导地位。新型功能性混凝土外加剂如膨胀剂、减缩剂、引气剂等其他外加剂将持续发展,品种不断拓展,性能不断提高。此外,我国水泥品种繁多,加上混凝土砂、石料、矿物掺合料等受市场资源影响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区域性特点较为明显,促进了我国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和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内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良好售后服务的混凝土外加剂企业。 随着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结构及环境的复杂化、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对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功能要求愈来愈多样化,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越来越受重视。 混凝土外加剂是实现混凝土行业“低碳、生态”发展的核心材料,也是现代混凝土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羧酸系减水剂作为绿色环保产品,更是逐步取代萘系减水剂。近年,随着我国环保政策不断趋严,化工行业意外事件更加速了环保整治的力度,在此背景下,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化工行业“退城入园”相关政策,行业准入门槛提高,优化行业竞争格局,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集中化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建筑材料产业高效发展,相关部门先后推出了《中国制造2025》《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先进建筑材料领域的发展方向,促进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 近期,基建行业利好政策密集出台:2021年11月24日,刘鹤副总理发表《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文章中着重提到“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次将能源体系升级放在突出位置;发债方面,2022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达3.4万亿,发行规模创纪录新高,专项债连续发行对基建的拉动作用将开始显现,基建投资增速有望回升,稳定传统基建不至于萎缩,更早的发挥稳定经济效果。 3、行业竞争格局推动规模型企业进一步发展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竞争激烈,随着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路线,拥 有自主研发技术力量的企业更具优势。随着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结构及环境的复杂化、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对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混凝土外加剂技术将向降低水泥用量、提高工业废渣利用率、改善混凝土工作性、提高混凝土强度、改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延长基础设施使用寿命的方向发展:开发如降粘型、高适应性减水剂,满足低品位骨料和工业废渣在现代混凝土中的高效利用,满足现代施工技术进步的需求。 此外,我国水泥品种复杂多变,加上混凝土砂、石料、矿物掺合料等受市场资源影响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区域性特点较为明显,促进了我国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和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技术应用方向上,在保证混凝土外加剂质量的前提下,一方面充分利用适宜的工业废水或废渣生产混凝土外加剂,降低社会资源消耗成本;另一方面,减少有机毒害物质在混凝土外加剂中的使用,提高混凝土外加剂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友好性。 市场方面,随着水泥企业向混凝土业务的延伸,其对混凝土外加剂的产品种类、应用性能和品质稳定性将提出更高的要求,仅靠单一的营销能力和单一品种进行销售的复配企业将逐渐失去竞争能力,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在产品研发能力、制造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领先的企业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行业头部效应逐渐明显。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为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水泥制品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于2023年获得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及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公司2020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第二批次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2023年获得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颁发的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公司在2021、2022年连续取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高性能减水剂及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高效减水剂;在2023年的中国混凝土展“三新推介会”评选活动中荣获客户最喜爱的新产品奖。公司是2022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2.10-2025.9),被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2022.4.25—2025.4.24)。 公司致力于产品研发,发展高质量产品,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员单位证书,2023年通过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21年公司荣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2021年被重新认定为广东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4000844;下属子公司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被认定广西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5000796;下属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被认定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13001545;同时子公司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2023年公司先后参加了2023年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广东省建材行业协会第五届一次会员大会、2023年广东省水泥与混凝土行业联合年会暨技术交流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八届六次理事扩大会议暨第四届全国公路桥隧工程混凝士与外加剂应用技术研讨会,并荣获《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混凝土科学技术奖技术革新类三等奖》《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等奖项。公司通过组织和参与各类行业会议,持续保持对公司品牌的推广,有力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现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与华润水泥及部分优质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基础,还开展了少量水泥经销业务。 (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采用现代化自动化高分子化学聚合的方法,合成各类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和萘系外加剂母液,技术部门根据客户的材料,试验确定客户需求,通过各种母液复配并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能的外加剂最终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