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31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家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川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1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2第六节重要事项...............................................................3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2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0第十节财务报告...............................................................8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生态环保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重大变革,明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强调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刻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生态观的继承和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内涵。报告指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2023年3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作为深圳本地生态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将充分发挥自身品牌、技术等优势,在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的领导下,与战略股东深圳国资深投控加强业务协同效应,抓住发展机遇,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立足广东,以多种形式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司设计、研发和技术等方面核心竞争优势,在生态环保领域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积极力量。 2、生态修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以长江流域治理为核心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是“十四五”生态环境环保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流域立法,是一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法律。《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依法强化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强调实施生态优先,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放在压倒性位置,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做出了整体部署。《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黄河流域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要达到81.9%、基本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黄河干流上中游 (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要达到90%以上。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黄河保护法严格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规定相应制度措施。相关文件的颁布,共同构成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作为国家层面明确的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主体平台,是国务院国资委唯一一家主业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中央企业,未来将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治理渠道市场资源,为公司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3、生态景观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对推动绿化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各省、市陆续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为“十四五”期间,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各项指标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全面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通过优化城市绿色空间体系、科学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提升绿地功能与品质等方式,全面促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2021年12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升绿色建筑健康性能、推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 公司积极践行建设美丽中国大格局下的景观美学,已形成独特的景观设计理念,在景观建造中将生态技术与艺术创意和人文情怀完美融合,并以独特新颖的景观形式展现生态技术的功能与效果,为公司在全国中高端园林景观领域确立了行业标杆地位,公司先后打造了深圳欢乐海岸、深圳香蜜公园、深圳证券交易所空中花园、深圳大梅沙海滨公园等知名地标和城市名片。公司正在与重要战略股东深投控展开紧密合作,全面对接深投控深港河套地区开发、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深圳香蜜湖片区开发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公司设计、研发和技术等方面优势,在生态景观、生态修复、水环境流域系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领域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文明发展贡献力量。 4、乡村振兴领域 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方案要求,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要推进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收 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上述政策都将对环保产业产生巨大的需求,“县城”将成为环保产业新的主战场。 公司在乡村振兴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近几年在多个省市均有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包括农村“厕所革命”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未来公司将按照中国节能“十四五”战略规划和部署,聚焦集团公司对生态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战略布局,围绕国家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公司在设计、研发和技术等领域的优势,积极拓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等市场业务,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5、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修复、生态环保、生态景观、生态科技等主营业务领域,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了上千个生态工程,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效”合一,获得公众、行业、媒体、政府等高度认可,屡获国家及行业大奖。 凭借业界领先的综合实力,公司连续9年获评“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连续4年获评“中国环境企业50强”,连续6年获评“深圳百强企业”,连续4年获评“深圳行业领袖企业100强”。此外,还获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等多项荣誉,跻身“中国品牌影响力1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