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简称:杰普特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的风险。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逆全球化贸易主义进一步蔓延,部分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我国部分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冲击。集成电路行业具有典型的全球化分工合作特点,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国与各地区间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则可能对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升级迭代风险。激光相关产业发展速度较快,企业需通过不断的技术升级迭代维持或提升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公司存在因技术升级迭代速度缓于产业发展速度而导致产品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三)研发失败风险。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公司在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时,存在因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或无法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取得进步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四)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等风险。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从技术到应用需要较多的实施经验,公司研发的技术存在因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而导致不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和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业务存在大客户依赖的风险。由于下游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宏观经济波动、技术更新换代等因素导致大客户需求不断变化提升,如果大客户未来因选择其他供应商等原因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可能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销售收入、毛利率和净利润等指标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六)人才流失的风险。人才是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相关技术发展的核心,由于公司目前整体规模偏小,公司存在因人才流失而导致技术发展放缓的风险。 (七)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6月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0,104.85万元、37,736.48万元、29,014.8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39%、22.62%、17.64%,应收账款净额减少;2021年、2022年、2023年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2%、3.46%、1.70%,公司存在因客户应收账款违约(包括客户故意拖欠应付款项、客户经营业绩不佳无力清偿情况等)而导致公司款项无法收回、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黄治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浪先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1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32第六节重要事项...........................................................................................................................3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5第十节财务报告...........................................................................................................................5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585.08万元,同比上升1.70%,主要是公司为新能源锂电领域客户进行激光器国产替代,激光器产品收入增加;受到被动元器件行业整体需求较弱及连续光激光器业务战略转型影响,相关业务营业收入不及去年同期;综上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3.06万元,同比上升3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37.82万元,同比上升26.99%,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公司产品结构优化,毛利率较低的钣金切割业务战略收缩,公司整体毛利提高。综上,公司202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明显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2,692.82万元,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3,364.65万元,较期初下降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9,485.45万元,较期初增长3.44%;总资产下降主要是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净资产余额增长主要是2023年1-6月经营积累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升30%、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上升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升25.71%,主要是2023年1-6月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激光器、激光精密加工装备及光学精密检测设备。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半导体、集成电路、被动元件、动力电池、光伏材料等的精密制造和检测。公司是中国首家商用“脉宽可调高功率脉冲光纤激光器(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生产制造商和领先的光电精密检测及激光加工智能装备提供商。 公司坚持以激光器核心技术驱动,持续为客户提供“激光器+”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以深圳和新加坡为中心的国际化研发、销售团队,产品和服务覆盖亚洲、北美、欧洲等地区的众多知名客户。公司生产的各类核心激光器及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品已获得A公司、Meta、英特尔、国巨股份、厚声电子、意法半导体、顺络电子、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以及科达利等全球领先的消费电子、半导体、光电元器件及动力电池头部厂商的认可。 (2)公司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和光纤器件。公司的激光器产品包括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和超快激光器等。公司自主研发的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批量生产和销售,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技术空白。 近年来,公司紧密围绕客户对激光技术解决方案的需求,开发了智能光谱检测机、激光调阻机、芯片激光标识追溯系统、激光划线机、VCSEL激光模组检测系统、硅光晶圆测试系统、基于透明脆性材料的激光二维码激光微加工设备、VR眼镜检测系统、动力电池激光焊接工作站、电池结构件焊接设备等多款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广泛应用于激光精密加工、光谱检测、消费电子产品制造、贴片元器件制造、动力电池制造、光伏材料制造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激光器及激光/光学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营销与研发体系,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国内外客户销售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光纤器件等产品实现收入。在激光器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客户实际需求和库存管理进行生产交付;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方面,公司通过参与客户产品的前期研发过程,结合客户应用场景进行研发和生产并交付;在光纤器件方面,公司结合客户订单需求和库存情况进行生产,并批量供货。 公司在采购、销售、生产等基本业务模式和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方面,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无显著差异,在新型产品实现销售前的环节具有一定创新性和独特性。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等由供应链部集中采购。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基于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研发、生产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由供应链部具体负责采购实施;在生产设备、检测仪器采购方面,由相关部门做出评估并经总经理确定后,由供应链部进行采购。公司通过资信备案、样品认证、批量认证等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比价及谈判确定采购价格,依客户交货日期要求与供应商协调交期,对供货质量严格实行到货检验。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