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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28财报-
杰普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杰普特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黄治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GXUEPING(成学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浪先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0,737,853.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9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总股本95,049,423股计算,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50,40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71,126.91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6%。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8第五节重要事项............................................................................................................................7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5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01第八节财务报告..........................................................................................................................101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402.43万元,同比上升42.66%,主要是公司受益于全球范围内激光器需求提升,在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加工及消费级激光器领域实现销售收入的较快增长,同时公司光通信业务快速切入市场并实现显著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9,186.60万元,同比上升12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78.86万元,同比上升11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10.04万元,同比上升155.86%,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利润规模增长,加之公司对于成本和费用通过预算严格管控,同时部分产品线实现规模化效应,导致了净利润增速高于营业收入规模的结果。综上,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66.46万元,同比上升669.04%,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8,947.55万元,较期初上升22.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9,852.82万元,较期初增长12.96%;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主要是2025年经营积累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2.93元/股,同比上升109.29%、稀释每股收益2.93元/股,同比上升109.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2.84元/股,同比上升155.86%,主要是2025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88%,同比增加6.19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48%,同比增加7.15个百分点。主要是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客户、供应商等信息作豁免披露处理,上述信息已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激光器、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光电相关器件精密检测及微加工的智能装备以及光通信领域光纤器件。公司是中国首家商用“脉宽可调高功率脉冲光纤激光器(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生产制造商和领先的光电精密检测及激光加工智能装备提供商。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以激光器研发为基础,打造激光与光学、测试与测量、运动控制与自动化、机器视觉等技术平台。在产业布局方面,杰普特将进一步聚焦“激光光源+核心模块”,为客户提供标准化产品的同时,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针对重点领域研发进口替代的专用设备。 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以深圳和新加坡为中心的国际化研发、销售团队,产品和服务覆盖亚洲、北美、欧洲等地区的众多知名客户。公司生产的各类核心激光器及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品已获得A公司、M公司、英特尔、国巨股份、厚声电子、意法半导体、风华高科、顺络电子、东山精密以及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一汽弗迪等全球领先的消费电子、半导体、光电元器件及动力电池头部厂商的认可。 2、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和光纤器件。公司的激光器产品包括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和超快激光器等。公司自主研发的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批量生产和销售,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技术空白。 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品紧密围绕客户对激光技术解决方案的需求,开发了智能光谱检测机、激光调阻机、一体成型电感自动化加工检测设备、电容测试分选机、芯片激光标识追溯系统、激光划线机、VCSEL激光模组检测系统、硅光晶圆测试系统、基于透明脆性材料的激光二维码激光微加工设备、MR眼镜检测系统、手机摄像头光电检测/校准设备、钙钛矿模切设备、新能源动力电池激光焊接整体解决方案等多款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广泛应用于激光精密加工、半导体光学检测、消费电子产品制造、贴片元器件制造等领域。 公司光纤器件产品围绕光连接/光通信应用领域,面向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行业的产业需求,开发了高密度光纤传输跳线MPO(Multi-fiberPushOn)、光纤阵列单元(FAU)及各类光纤组件产品。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中,作为数据在整个数据中心内传输的重要组成部件。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激光器及激光/光学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营销与研发体系,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国内外客户销售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光纤器件等产品实现收入。在激光器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客户实际需求和库存管理进行生产交付;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方面,公司通过参与客户产品的前期研发过程,结合客户应用场景进行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