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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得医疗: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财报-
鹿得医疗: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因南通经济开发区政府对目前公司南通工厂所处片区筹划新的规划,当地政府为支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已于2022年12月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将位于开发区一块占地84亩的土地出让给公司,公司拟在该地块投资建设“鹿得医疗健康智慧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包含鹿得研究院、总部管理中心、国际销售中心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基地,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分两期建设。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第四节重大事件..................................................................................................................21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3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27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0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42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项友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玉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玉军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相关规定,因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属于商业秘密,为了保护公司的权益,公司对客户与供应商使用代称进行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是√否 2.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偿债能力 (三)营运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追溯调整了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业务概要 公司商业模式可以概括为:以自身技术和品质优势为基础,设计机械血压表、电子血压计、雾化器、听诊器、冲牙器、额温枪等家庭用医疗器械及保健护理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方案,自行生产与调试关键部件,对外采购原材料及非关键零配件等,少量非关键工序委外加工,最后在公司完成成品的生产、调试、检验。此外,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采购外厂(非本厂自产)产品,如医用家具、消毒产品五官检查器械、个人防护产品等对外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血压计、雾化器、听诊器和冲牙器等。公司产品大多数应用于家庭,为广大家庭和个人消费者提供家庭血压监测、呼吸道疾病治疗、口腔清洁保健等功能,帮助消费者进行相关疾病的监测、预防和治疗,积极进行健康管理,提高身体健康水平。 公司目前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销售由鹿得医疗与全资子公司煜丰国际负责,主要采用ODM模式。产品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参加国内外医疗器械专业展会及相关产品展会等方式与当地品牌商建立合作关系,在境外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另外公司正在发展境外电商,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境内销售主要由鹿得医疗、全资子公司鹿得贸易及鹿得鸿山负责,以自有品牌销售和ODM模式相结合,其中自有品牌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七、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59.9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71%;利润总额2,15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9%;净利润为1,979.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2%。毛利率为28.35%,上年同期为22.49%。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4,672.41万元,净资产37,777.94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7.43%和下降2.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使得报告期内毛利率上升及汇兑损益增加。 生产运营方面,公司推动精益化管理,产线布局优化增加产能利用率,有效提升生产效率。统筹安排生产作业,对重点客户、交货周期短订单优先资源调配,保证公司产品交付能力。针对今年上半年每月订单波动大的特点,加强供应链管理,合理排产保证交期。 营销方面,公司积极出击参加国内外行业展会和客户走访。报告期内在美洲市场销售取得了较好的增长,特别是南美市场近几年的深耕使得该区域营收大幅增长,南美市场雾化器和电子血压计产品均同比增长一倍以上。跨境电商平台的销售也有不错的表现,上半年新增EBAY平台,跨境电商销售额同比增长208%。另外公司重点打造的无线传输产品也在市场上崭露头角,进入了中国、美国等市场。 上半年研发中心共推进20项研发及技改项目,其中已完成7项。报告期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100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为公司持续经营做了充足的技术储备。 (二)行业情况 家用医疗器械的使用者主要为普通人,因此家用医疗器械需要具备专业技术操作要求低、操作简单的特点,未受过专业医学培训的普通人也可以轻松操作。随着我国消费水平升级以及老龄化程度加深,我国各项慢性病患者人数不断攀升,潜在需求人群是家用医疗器械发展的基础,家庭健康管理成为市场越来越关注的领域。近年来,家用血压计、血糖仪等产品销售非常火爆,国产产品各项性能提升,日渐被人们所接受。在医疗设备领域里,家用医疗设备无疑将成为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子板块。 国家药监局表示,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2022年,我国医疗器械主营业收入达到1.3万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市场的27.5%,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发布医疗器械标准1937项,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超过90%;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9个监管科学研究基地,29个国家局重点实验室;与多部门合作,建立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和生物材料2个创新合作平台;建立长三角、大湾区两个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分中心和7个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 创新医疗器械加速上市,截至7月13日,国内共有218款创新医疗器械获批;年内已有29款产品获批上市。中国已成为医疗器械主要出口国,“深广高端医疗器械集群”逐步攻占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技术高地。据《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2年)》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2632家,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备案凭证20640个、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14693个、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2509个。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国共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约23.5万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789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市场发展持续向好。 医疗健康服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业,医疗器械正进入发展黄金期。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对医疗器械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为我国医疗器械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2年4月,《关于加强医疗器械跨区域委托生产协同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重大意义,监督注册人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2022年1月,《“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创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促进医药工业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重点发展新型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疾病康复、肿瘤放疗、应急救治、生命支持、可穿戴监测、中医诊疗等领域的医疗器械,提出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2021年9月,《“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发展,加快新药好药上市,促进群众急需的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使用”。2021年3月,《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我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符合严守安全底线和助推质量高线新要求,与国际接轨、有中国特色、科学先进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