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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药集团: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9财报-
柳药集团: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柳药集团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朱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祥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祥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7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30第六节重要事项.............................................................32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8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3第十节财务报告.............................................................46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医药流通业,是连接上游医药工业企业与下游医疗机构、个人消费者等终端客户的中间环节,包含批发和零售两大业务板块。同时,公司积极布局上游医药工业业务,开展中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 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和所处行业相关政策包括:药品流通行业相关政策、医改政策、中医药产业政策等。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多项行业相关政策措施,涵盖药械集采扩面常态落地、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和数字经济、振兴中医药产业、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等方面,推动行业朝持续、稳健、高质量方向发展。结合行业相关政策分析行业发展如下: 1、医药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行业高质量发展趋势明显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老龄化趋势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和医药产品的需求持续扩大,而居民支付能力的增强和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进一步带动健康消费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医药流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根据历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的数据统计,全国医药商业销售总额2015年到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7.8%,从2000年的1,505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6,064亿元,22年间增长了16.32倍。当前,药品流通行业已进入“十四五”新的发展时期。伴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新技术跨界融合,行业在降价、控费、结构调整、竞争加剧、合规监管等压力下,以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国际化、规范化、透明化为发展方向,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健康消费需求刚性增长的基础上,行业呈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态势。 在“两票制”全面落地和带量集采常态化的影响下,推动行业规模化运作和流通端成本费用控制,加快淘汰落后企业,行业集中度未来将持续提升。在零售市场,行业集中度的提升表现在连锁化率的提高。根据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此外,国家和地方加大在医药、医疗领域的不合规行为查处力度,将加速淘汰不合规企业,推动流通环节的渠道更透明、规范、统一,从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优胜劣汰的选择下,未来药品流通行业集中趋势将进一步加快,具备较强配送服务能力、渠道客户资源且运营规范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行业资源,表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成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核心配送企业。 在当前行业集中度提升、降价控费医改政策、落实合规监管等背景下,流通行业上、下游对中间环节的供应链服务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上游生产企业和下游医疗机构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生产研发和医疗服务提升等主业方面,将其市场运维、物流管理、客户管理等基础工作转给具备渠道资源优势、物流技术优势的流通企业承担,从而有效降低销售和流通管理环节成本费用;另一方面,通过流通企业搭建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智能设备应用,实现药械的数据信息统一 共享和高效流通,满足医保按病种付费(DRGs)、药品零加成实施情况下精细化、可追溯管理要求,提高药械流通管理效率和规范化运营水平,为有效落实成本费用分析和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近年来,流通企业积极搭建覆盖上下游客户的信息平台,开展药械耗材SPD等供应链服务项目,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赋能自身业态,推动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近年来,5G网络、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推动居民健康消费模式的转变,线上诊疗、购药服务需求激增,同时医保控费、互联网+医疗、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等政策的落地,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处方外流提速。在此背景下,零售药店在承接医院端流出处方,满足医院患者个性化药品需求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政策出台,从政策层面引导并逐步解决互联网医疗健康和消费面临的问题,“互联网+医药”发展逐步放开并走向规范化,推动 药品零售业务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衔接,从而促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新零售业态发展。 5、中医药产业创新享政策红利,加速发展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25%销售;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多项扶持政策。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全面部署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随着中医药医疗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健全中药标准体系、完善支持激励配套政策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将在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推动下,获得更快发展。此外,随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制确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提出了配方颗粒“属地化”管理要求,同时进一步扩容了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应用范围,给企业发展中医药产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创新产品生产研发提供了强大动力。 6、器械耗材规范化、集中化发展趋势提速 在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与美国等市场头部医疗器械及药品全品类集成供应商市场占有率超过95%的情况相比,目前我国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呈多级经销商模式,使得业内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格局分散、中间环节多、监管难度大。随着国家监管趋严以及器械招标制的推行、集采的常态化推进等,将进一步清除器械耗材销售环节中的不合规行为,受限于规模的要求,以及利润下降,小、分、散的行业特性将逐步改变,行业集中度将加速提升,中小企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此外,器械耗材的集采和行业监管要求、医保支付结算标准的落地推进将对医院成本管理、精细化运营管理等提出更高要求,推动医院器械耗材的精细化、规范化、可追溯管理的落地。 (二)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以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和医药工业为主。公司医药批发和医药零售业务合并称为“医药商业”,经营品种包括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检验试剂等。主要经营模式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经过公司的仓储、物流、分销、零售药店等环节,销售给下游客户(包括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经营企业、个人消费者等)。公司医药工业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旗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等产品。此外,公司近年来加快互联网信息技术赋能批发和零售业务,积极发展药械SPD项目等供应链增值服务,开展处方外延、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慢病管理等的“新零售”服务,实现传统商业板块数字化转型,推动批零协同、工商协作,并通过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中药代煎、中医诊疗等终端配套服务,巩固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1、医药批发与供应链增值服务 公司批发业务主要是指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的配送商或分销代理商,将商品配送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或销售给其他医药流通企业、连锁药店等。批发业务的盈利主要来源于购销差价或商品分销、代理业务中上游供应商给予的促销返利。近年来,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搭建覆盖药品流通上、下游的信息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专业物流增值服务,满足客户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可追溯管理要求,从而提升客户粘性,推动集采集配落地,提高公司市场份额。2023年上半年,公司批发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4,214.5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1.83%,较去年同期增长13.21%;其中医院销售业务是公司批发业务的核心,2023年医院销售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9,119.2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4.55%。 2、医药新零售 公司零售业务是通过网上药店、终端实体药店向广大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销售和健康服务的一类业务,其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全资 子公司——桂中大药房及其旗下药店面向广大个体消费者提供医药零售服务。公司近年来进一步优化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