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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与环保产业研究:重庆电改提速,配售电合资企业成立

公用事业2018-01-18苏宝亮国金证券我***
公用事业与环保产业研究:重庆电改提速,配售电合资企业成立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苏宝亮 邓晖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6010003 (8610)66216815 subaoliang@gjzq.com.cn 联系人 (8610)66216739 denghui@gjzq.com.cn 重庆电改提速,配售电合资企业成立 事件  1月17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与重庆两江长兴电力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在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共同组建新型配售电企业。 评论  重庆电改提速,配售电合资企业成立。本次组建的配售电企业是电网在重庆首次出资参与的重庆最大的从事增量配电业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标志着重庆电力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该配售电企业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主要负责该市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内110千伏及以下增量配电网建设、运营及全市范围内市场化售电等业务。  长兴电力承担重任,重庆售电侧改革先锋。重庆两江长兴电力公司于2015年在重庆两江新区成立,是三峡集团、两江新区、涪陵聚龙、中涪南热合资的配售电公司,承担全国售电侧改革试点任务,立足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鱼复、龙兴、水土工业园区),以及万盛平山工业园区、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示范区等改革试点核心区域,依托国家电改政策,与电网企业密切协作,发展新型配售电业务,收购园区电力资产和参与新增配网建设,是重庆地区售电侧改革的关键企业。  合资配售电企业降低协调成本,加速重庆电改推进。国家电网、重庆市两江新区、三峡集团作为电改的核心利益相关方,在电改进程中需要开展大量的协调工作。由国网重庆电力公司和长兴电力公司合资成立配售电企业,将大幅降低协调成本,加速重庆电改推进,有利于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三峡集团来说,作为央企电改先锋,参与配售电业务将纵向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下游用电稳定性,增加新的盈利点。 投资建议  国网与长兴电力合资成立配售电公司,将有效协调双方利益,提高电改各方的积极性,对于电改的加速推进具有重要意义。重庆电改的加速推动,有利于低边际成本的水电企业参与交易电竞争,扩大市场份额,降低弃水量,改善公司业绩,推荐长江电力、三峡水利、涪陵电力。  长江电力:1)水电龙头18年承诺现金分红0.65元/股,高分红凸显防御价值。2)三季报业绩增长10%,管理费用同比下降25%。3)溪洛渡、向家坝电价上调1.91、1.07分贡献收益。  三峡水利:1)长江电力成为第一大股东,现金充足实力雄厚支持发展。2)公司厂网一体化,具有区域供电垄断优势,保障水电消纳。3)携手长江电力,打造“四网融合”售电平台。  涪陵电力:1)国网配网节能唯一平台,订单快速增长支撑业绩。2)厂网一体化区域垄断,电力消纳有保障。3)积极参与电改,扩大售电平台影响力。 风险提示  电改涉及多方利益协调,配售电公司的运营模式、盈利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电改政策及实施存在时间进度不确定的风险;水电受来水影响较大,存在来水偏枯,水力发电量下滑,导致年度利润波动风险;下游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电源竞争加剧,核电、光伏、风电容量增加,存在挤占水电发展空间、弃水等风险;来水量波动受气候影响大,影响水电利用小时,而水电边际贡献高,存在盈利波动风险;市场化电力交易加快落地,发用电计划放开加剧市场竞争,存在水电上网电价和直接交易电价下行的风险。 证券研究报告 2018年01月18日 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公用事业与环保产业研究 买入 (维持) 行业点评 14583603/30242/20180118 09:35 行业点评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公司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变动幅度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下跌幅度在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在 5%以上。 14583603/30242/20180118 09:35 行业点评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上海 北京 深圳 电话:021-60753903 传真:021-61038200 邮箱:researchsh@gjzq.com.cn 邮编:20120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 紫竹国际大厦7楼 电话:010-66216979 传真:010-66216793 邮箱:researchbj@gjzq.com.cn 邮编:100053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长椿街3号4 层 电话:0755-83831378 传真:0755-83830558 邮箱:researchsz@gjzq.com.cn 邮编:518000 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 时代金融中心7GH 特别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版权归“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产生基于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对由于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国金证券不作出任何担保。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会随时调整。 客户应当考虑到国金证券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而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本报告亦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 证券研究报告是用于服务专业投资者和投资顾问的专业产品,使用时必须经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国金证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报告本身、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也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国金证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国金证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反映编写分析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故本报告所载观点可能与其他类似研究报告的观点及市场实际情况不一致,且收件人亦不会因为收到本报告而成为国金证券的客户。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报告仅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使用;非国金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擅自使用国金证券研究报告进行投资,遭受任何损失,国金证券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报告仅限于中国大陆使用。 14583603/30242/20180118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