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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点评:推动期权市场稳步扩张,券商重资本业务将受益

金融2023-01-02罗钻辉西部证券我***
关于《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点评:推动期权市场稳步扩张,券商重资本业务将受益

1 | 请务必仔细阅读报告尾部的投资评级说明和声明 行业点评 | 证券II 推动期权市场稳步扩张,券商重资本业务将受益 关于《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的点评  核心结论 行业评级 超配 前次评级 超配 评级变动 维持 近一年行业走势 相对表现 1个月 3个月 12个月 证券II -2.60 6.77 -27.54 沪深300 0.02 1.75 -21.63 分析师 罗钻辉 S0800521080005 15017940801 luozuanhui@research.xbmail.com.cn 联系人 孙冀齐 13162770049 sunjiqi@research.xbmail.com.cn 相关研究 证券II:育新机开新局,迎接估值向上拐点—证券行业2023年度策略报告 2022-11-24 证券II:基金保有规模环比下降,券商市占率持续提升———22Q3基金代销机构公募基金保有规模数据点评 2022-11-11 证券II:两融业务迎来双重利好,共同促进规模扩张———关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政策的点评 2022-10-23 事件:12月30日,证监会就《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本次征求意见稿是贯彻实施2022年8月发布的《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制度的重要举措。核心的修订内容包括:修改股票期权合约品种上市相关规定、明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中央对手方地位;完善期货公司业务范围,新增做市业务和经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明确交易者可以分为普通交易者和专业交易者,专业交易者的标准由证监会规定;补充完善证券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要求,新增调整交易限额标准、强行平仓两项紧急措施;明确禁止编造、传播有关股票期权交易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2)股票期权是股票市场的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市场生态。上交所拥有上证50ETF期权、沪深300ETF期权和中证500ETF期权(22年9月上市),已形成覆盖超大盘、大盘、中盘市值的风险管理产品序列,2022年全年日均的成交额分别为11.5亿元、13.8亿元和5.0亿元,期末期权持仓量分别为166万张、116万张和49万张。深交所目前推出4只期权品种,分别是沪深300ETF期权、创业板ETF期权(22年9月上市)、中证500ETF期权(22年9月上市)和深证100ETF期权(22年12月上市),覆盖6成深市股票市值。2022年深交所旗下的ETF期权日均的成交额分别为1.9亿元、3.5亿元、1.2亿元和0.3亿元,期末期权持仓量分别为14.0万张、46.5万、12.7万张和9.0万张。创业板、中证500、深证100等3只深市ETF期权上市后,期权标的ETF份额合计增长5成,吸引116亿元增量资金,日均成交金额合计增长接近110%,机构投资者数量合计增长8成。 3)我们预计本次修订后将利好券商的资本中介类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上交所和深交所后续将会以《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为契机,积极推进股票期权配套业务规则修订工作,加快推动相关制度机制落地,我们判断后续相关股票期权上市品种和市场规模预期将持续增加。股票期权市场的发展将推动股票现货市场发展,期权可通过其特有的风险转移和保险功能,增强投资者的长期持股信心,进而达到平抑波动、稳定现货市场的作用;期权有助于提高标的的现货的定价效率和流动性,为现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据此,我们重点推荐机构业务见长的标的: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经营及业务风险。 -33%-28%-23%-18%-13%-8%-3%2022-012022-052022-09证券II沪深300证券研究报告 2023年01月02日 行业点评 | 证券II 西部证券 2023年01月02日 2 | 请务必仔细阅读报告尾部的投资评级说明和声明 西部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超配: 行业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的涨幅超过市场基准指数10%以上 行业评级 中配: 行业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的波动幅度介于市场基准指数-10%到10%之间 低配: 行业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的跌幅超过市场基准指数10%以上 买入: 公司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20%以上 公司评级 增持: 公司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到20%之间 中性: 公司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变动幅度相差-5%到5% 卖出: 公司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大于5% 报告中所涉及的投资评级采用相对评级体系,基于报告发布日后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当地市场基准指数的市场表现预期。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276号12层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303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0C 联系电话: 021-38584209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仅供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机构客户使用。本报告在未经本公司公开披露或者同意披露前,系本公司机密材料,如非收件人(或收到的电子邮件含错误信息),请立即通知发件人,及时删除该邮件及所附报告并予以保密。发送本报告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保密信息、版权专有信息或私人信息,未经授权者请勿针对邮件内容进行任何更改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复制、转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发件人保留与该邮件相关的一切权利。同时本公司无法保证互联网传送本报告的及时、安全、无遗漏、无错误或无病毒,敬请谅解。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在出具日外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对于本公司其他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交易人员)根据不同假设、研究方法、即时动态信息及市场表现,发表的与本报告不一致的分析评论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义务向本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并非作为购买或出售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必要时应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本公司以往相关研究报告预测与分析的准确,不预示与担保本报告及本公司今后相关研究报告的表现。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研究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与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正在建立或争取建立业务关系或服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对于本报告可能附带的其它网站地址或超级链接,本公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仅为方便客户查阅所用,浏览这些网站可能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关于本报告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微博、博客、QQ、视频网站、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投资者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西部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西部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9161000071978224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