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提醒教育类广告投放者在宣传语、教育培训广告、价格和时间的投放、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虚假宣传以及其他政策性注意事项等方面需要注意合规。在宣传语方面,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否则可能违反《广告法》第9条。在教育培训广告方面,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习或合格证书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在价格和时间的投放方面,应明确标注价格和时间,并避免误导消费者。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方面,应避免使用可能引发不良影响的表述和形象。在虚假宣传方面,应避免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信息。在其他政策性注意事项方面,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