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8月16日经济大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明确表示地方政府可以使用专项债历年剩余额度发债,澄清了政治局会议之后关于债务限额的争论。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发债实行限额管理,今年专项债新增限额扩大可能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专项债发行扩大会进一步助力基建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