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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点评:40家管理人的养老产品有望纳入养老金基金名录

2022-06-26孙雨、张思宇国泰君安证券李***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点评:40家管理人的养老产品有望纳入养老金基金名录

2022年6月24日,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为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基金产品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坚实的管理基础,助力推进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实行养老金基金名录管理,40家管理人的养老目标产品有望纳入。 中国证监会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实施名录管理,根据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测算,符合相应规定的养老目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40家,其中符合规则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数量超过2只的管理人有9家。华夏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嘉实基金、南方基金在养老目标基金的产品线前瞻性、全面性布局较为领先。与此同时,部分符合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也有望纳入养老金基金名录,这也进一步指导主动管理型基金在基金投资管理运作全流程中稳定性和一致性。 划定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门槛,推进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管理规模上达到最近4个季度末股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等条件。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满足该条件的基金销售机构共计39家,其中包括15家证券公司、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其中,蚂蚁基金、天天基金等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也满足该条件,有望纳入基金销售机构准入名单。同时,《暂行规定》在基金销售中反复强调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办理协助作用。根据海外成熟的第三支柱建设体系,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完备是推动第三支柱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从产品运作角度、基金评价角度、投资者引导角度等多种视角强调产品长期投资运作、投资人长期投资,使得养老金基金产品真正服务于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目的。根据海外成熟养老金基金运作经验,长期化投资有助于基金管理人制定长周期的资产配置方案,为养老资金定制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可推动长期资金入市,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助推资本市场长期稳定性发展。同时,长期化投资也能够帮助投资者熨平生命周期中的市场波动,达到增厚养老金收益、服务养老支出的效果。 风险提示:本报告结论完全基于公开的历史数据进行计算,对基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分析结论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能保证未来的可持续性,亦不构成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投资建议。本报告不涉及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不涉及对基金产品的推荐,亦不涉及对任何指数样本股的推荐。 1.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重磅创新 2022年6月24日,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并且,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暂行规定》为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基金产品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坚实的管理基础,助力推进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1.1.养老金基金名录管理,40家管理人有望获益 实行养老金基金名录管理,40家基金管理人的养老目标产品有望纳入。 中国证监会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实施名录管理,每季度末在官网、基金行业平台、信息平台等更新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包括: (一)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二)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根据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测算,符合相应规定的养老目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40家,其中符合规则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数量超过2只的管理人有9家。华夏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嘉实基金、南方基金在养老目标基金的产品线前瞻性、全面性布局较为领先。 与此同时,部分符合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也有望纳入养老金基金名录,这也进一步指导主动管理型基金在基金投资管理运作全流程中稳定性和一致性,为有意纳入养老金基金名录的主动型管理基金产品管理运作指明了方向。 表1: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 1.2.划定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门槛,推进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 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管理规模上达到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在公司治理上满足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具备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因相近业务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等条件。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基金销售机构共计39家,其中包括15家证券公司、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其中,蚂蚁基金、天天基金、腾安基金等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也满足该条件,有望纳入基金销售机构准入名单。 图1:近4个季度股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超过200亿元的基金销售机构 表2:近4个季度股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超过200亿元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暂行规定》在基金销售中反复强调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办理协助作用。由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基金产品,所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设立是投资者人购买养老基金的基础。根据海外成熟的第三支柱建设体系,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完备是推动第三支柱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首先,基金行业平台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要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展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建立系统连接,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提供支持并实施管理。 其次,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在销售个人养老金基金过程中,依规协助办理个人养老金相关账户开立、指定或者变更。 另外,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根据投资人申请提供相关账户服务,包括不限于可以为投资人办理个人养老金基金专用交易账户;可以协助投资人通过商业银行等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可以协助投资人办理在商业银行在线开立或者关联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可以为投资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后的新增或者变更结算账户业务等服务。 1.3.匹配养老金长期目标,引导投资人长期投资 多种视角强调产品“长期”投资运作、投资人“长期”投资,使得养老金基金产品真正服务于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从产品运作角度,《暂行规定》指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时,强调产品长期运作,侧重长期保值、长期业绩良好等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 从基金评价角度,《暂行规定》强调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从投资者引导角度,《暂行规定》从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设置个人养老机制安排、定期投资等多种方式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行为。并且指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个人养老金基金的投资策略、收益分配、赎回机制、基金转换等方面做出特别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鼓励投资人长期领取行为。 根据海外成熟养老金基金运作经验,长期化投资有助于基金管理人制定长周期的资产配置方案,为养老资金定制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可推动长期资金入市,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助推资本市场长期稳定性发展。同时,长期化投资也能够帮助投资者熨平生命周期中的市场波动,达到增厚养老金收益、服务养老支出的效果。 2.风险提示 本报告结论完全基于公开的历史数据进行计算,对基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分析结论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能保证未来的可持续性,亦不构成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投资建议。本报告不涉及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不涉及对基金产品的推荐,亦不涉及对任何指数样本股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