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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月报: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落地,券商资管迎来重磅利好

金融2022-06-17华宝证券巡***
证券行业月报: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落地,券商资管迎来重磅利好

敬请参阅报告结尾处免责声明 华宝证券 1/12 [table_page] 产业研究月报 分析师:徐丰羽 执业证书编号:S0890517110001 电话:021-20321068 邮箱:xufengyu@cnhbstock.com 销售服务电话: 021-20515355 [table_product] [table_main] 华宝财经评论类模板 ◎ 投资要点:  每月关注: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落地,券商资管迎来重磅利好。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在原基金行业纲领性文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共八章七十八条,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六个方面,全业务链条规范基金公司业务发展。《办法》放宽“一参一控”至“一参一控一牌”,为券商资管获得公募牌照扫清了制度障碍,我们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券商资管申请公募牌照,进军公募基金红海领域竞争。  市场表现。5月,权益及固收市场回暖。上证指数收于3186.43点,上涨4.57%;创业板收于2405.08点,上涨3.71%,证券行业指数(申万)上涨0.45%,跑输大盘4.13个百分点。债市持续回暖,中债总净价指数上涨0.32%,收于120.72点。  各业务线表现 经纪业务:5月市场行情有所修复,交投情绪仍维持年内低位,A股市场日均股基交易额9170.42亿元,环比-5.27% 信用业务:5月两融余额小幅回升至15226亿元,股票质押余额回升至33202亿元 自营业务:5月权益市场指数表现中证500(7.18%)>上证指数(4.57%)>创业板指(3.71%) 资管业务:5月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下降,新发25.35亿份,环比-29% 。 投行业务:5月IPO109.10亿元,环比-86.91%;增发162.73亿元,环比-61.28%;配股127.15亿元,环比+52.37;公司债2037.99亿元;环比-33.22%;企业债84.30亿元,环比-86.74%;ABS 735.51亿元,环比-27.08%  投资建议 5月宏观经济政策密集出台,旨在对冲疫情冲击、稳住大盘走势,市场行情明显修复。6月上海等地复工复产有序进行,社融指标略超预期,宏观政策及流动性层面都有利于券商板块的估值修复。券商板块在6月走出亮眼行情,光大证券领涨A股市场。我们认为,后续伴随着经济基本面进一步修复及宽信用政策落地,市场信心将获得明显提振,券商板块将再度迎来β行情。 风险提示:市场波动风险、资本市场改革不及预期风险 相关研究报告 [table_subject] 撰写日期:2022年06月17日 证券研究报告--产业研究月报 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落地,券商资管迎来重磅利好 ——证券行业月报(202206) 敬请参阅报告结尾处免责声明 华宝证券 2/12 [table_page] 产业研究月报 1. 每月关注: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落地,券商资管迎来重磅利好 事件:2022年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点评:近年来,伴随着居民财富逐渐向金融资产迁移、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公募基金作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服务财富管理、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工具,迎来了黄金发展时期。 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重磅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公募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勾勒蓝图。2022年5月20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落地(以下简称《办法》),原基金行业纲领性文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同步废止。《办法》共八章七十八条,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六个方面,全业务链条规范基金公司业务发展。《办法》沿袭了《意见》总体思想,是对《意见》具体措施的补充。我们认为以下四个方面值得关注: 鼓励行业差异化发展,培育行业一流资管机构。《办法》规定“子公司可以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办法》修订说明中提到“支持设立专业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 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基金发行同质化是当前行业发展痛点之一,行业马太效应显著的情况下,差异化发展不仅为中小型基金公司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会,也有利于基金公司拓宽资金来源、增强资产创设能力,将业务延申至一级市场,助力基金公司集团化运营,促进形成综合性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特色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协同发展、良性竞争的行业生态。此外,《办法》允许公募管理人将运营外包,委托机构代为办理公募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运营业务,有助于中小型基金公司降本增效,提升自身投研实力。 强化基金公司股权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办法》将基金公司股东分为三类,实行差异化准入原则,准入标准随着持股比例提高而提高,同时对境外股东提出了相关条件。公司治理机制方面,要求基金公司保持股权稳定,股权相关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股权;保证基金公司与子公司设立隔离制度,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考核应当关注基金长期投资业绩,不得以短期的基金管理规模、盈利增长等作为主要考核标准,引导基金公司全面构建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新增基金公司内控、退出、法律责任章节,引导行业优胜劣汰良性氛围形成。《办法》强调基金管理公司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新设内控与法律责任专章,强化投资交易行为管控、加强基金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明确基金公司及相关机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办法》新设退出专章,列出基金公司启动风险处置程序的情形,明确基金公司退出机制,弱化基金公司牌照价值,引导行业优胜劣汰良性氛围形成。 “一参一控一牌”落地,券商资管迎来重磅利好。《办法》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参一控一牌”引发业内广泛关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有“一参一控”的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而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战略层面的股权绑定由来已久,我国公募基金公司137家,券商系基金公司55家,占比40%。在“一参一控”限制下,券商申请公募牌照进程缓慢。自2013年东证资管获得首张牌照起,仅14家券商获准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办法》“一参一控”放松至“一参一控一牌”,证券公司可以同时控股一家基金公司及公募持牌机构,这意味着已控股基金公司的券商可以通过资管子公司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2020年7月以来,证券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明显提速,中信证券、申万宏源、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国海证券、万联证券、华创证券、国金证券均表示公司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中金公司明确表示后续将申请公募基金牌照。“一参一控一牌”为券商资管获得公募牌照扫清了制度障碍,我们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券商资管申请公募牌照,进军公募基金红海领域竞争。 敬请参阅报告结尾处免责声明 华宝证券 3/12 [table_page] 产业研究月报 表1:《办法》主要内容及对比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基金公司准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 —— 主要股东 (1)主要股东指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2)出资或者持有股份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 将基金公司股东分为三类: (1)主要股东,指持有基金管理公司 25%以上股权的股东(2)持有基金管理公司 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3)持有基金管理公司 5%以下股权的非主要股东 股东资质要求更加细化 —— 一参一控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同一主体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不同主体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其中控制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 1 家。下列情形不计入参股、控制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适度放宽同一主体下公募牌照数量限制,支持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依法申请公募基金牌照 内部控制和业务规范 无规定,为新规新增章节 (1)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长远利益、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2)建立全面内部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制度、合规负责人制度(3)建立公募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制度和流程(4)加强基金销售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5)应当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6)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建立基金从业人员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绑定机制(7)建立与公司发展和业务操作相匹配的信息技术系统(8)应当建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期不少于20年(9)可以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公募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投资顾问、资产评估、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等业务 研究进一步优化基金管理公司交易模式,公募基金后台运营业务外包由试点转常规,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能力 基金公司治理 (1)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2)主要股东书面承诺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不少于3年(3)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督察长制度、坚持稳健经营理念(4)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5)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操作相适应的信息技术系统(7)加强销售管理,不得有不正当销售或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8)关注基金长期投资业绩、公司合规和风险控制等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不得以短期的基金管理规模、盈利增长等为主要考核标准(9)应当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1)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股权相关方应当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 (2)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应当关注基金长期投资业绩,不得以短期的基金管理规模、盈利增长等作为主要考核标准 (3)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4)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应当严格划分业务边界,建立有效的隔离制度,不得存在利益输送、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 把好股权准入关,压实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管理的主体责任,防范资本无序扩张,严厉打击股权代持、变相套取牌照、倒卖牌照等违规行为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经营管理层和基金经理等核心员工的长期考核机制,将合规风控水平、三年以上长期投资业绩、投资者实际盈利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比重 敬请参阅报告结尾处免责声明 华宝证券 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