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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点评:推动多元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金融2022-05-21王剑、戴丹苗、王鼎国信证券罗***
非银金融行业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点评:推动多元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及其项下所有内容证券研究报告|2022年05月21日超配1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点评推动多元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行业研究·行业快评非银金融投资评级:超配(维持评级)证券分析师:王剑021-60875165wangjian@guosen.com.cn执证编码:S0980518070002证券分析师:戴丹苗0755-81982379daidanmiao@guosen.com.cn执证编码:S0980520040003证券分析师:王鼎0755-81981000wangding1@guosen.com.cn执证编码:S0980520110003事项:2022年5月20日,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办法》),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人办法》),并正式发布《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发布,将推动公募基金行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通过优胜劣汰、良性竞争,形成更加多元、更具活力的行业生态格局,有助于培育一流的财富管理机构,吸引和留住中长期资金,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全链条完善了公募基金管理人监管要求,突出放管结合,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第一,强化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管理,切实把好入口关《管理人办法》调整了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准入条件,继续坚持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实施差异化准入要求,对持股5%以下股东完善负面清单,对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强化财务稳健性要求。对股东提出更高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此同时,《管理人办法》适度提升了自然人股东的资质条件,更加强调发起人的道德操守、执业声誉与专业胜任能力,合理约束自然人主要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此外,《管理人办法》完善了境外股东准入条件,鼓励借鉴境外先进资产管理经验与有益业务模式,积极引入优质境外机构,这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高水平开放。第二,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准入制度,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管理人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统一了准入标准,且在继续坚持基金管理公司“一参一控”政策前提下,适度放宽了公募持牌数量限制,允许同一集团下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牌照。适度放宽公募基金牌照准入,将促使行业涌现更多优质的基金管理人,促进行业形成开放、有序的行业竞争格局。第三,着力提升机构主体合规风控能力,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管理人办法》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与流程,严格证券出入库管理,合理设定投资经理权限,建立交易指令事前管控、事中监测及事后分析与审查机制。加强基金管理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全覆盖的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和稽核审计体系,强化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管理。对基金公司的合规风控能力提出全面要求,有助于维护基金行业的形象和品牌,强化客户信任,这是公募基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第四,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机制,突出长期考核激励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及其项下所有内容证券研究报告2《管理人办法》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一定股权锁定期,这有助于保持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长期稳定,规制股权质押行为,夯实股权事务管理责任。此外,《管理人办法》要求董事会对经营层实行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基金管理公司应将长期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情况等作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薪酬递延、追索扣回与奖金跟投制度,严禁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将避免追逐短期规模利益带来的问题,有助于推动市场长期投资理念的形成。第五,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管理人办法》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这将推动行业细分业务领域的专业化发展。与此同时,《管理人办法》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实施运营外包,这将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水平。第六,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规范风险处置流程《管理人办法》允许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明确风险处置的措施类型与实施程序,强化全流程管控和各方职责,明确被处置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董监高与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合义务,压实各方职责。评论: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公募基金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快速增长,财富效应逐步显现,行业实力显著增强。公募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2011年至2021年,基金公司数量从66家发展到137家,公募基金净值从2.19万亿元增长至25.66亿元,公募行业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此次证监会对《公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发布《管理人办法》及其配套人规则,更加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图1:2011-2021年基金管理公司数量图2:2011-2021年公募基金净值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第一,《管理人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发布,有利于促进行业整体的差异化发展。《管理人办法》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从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一家基金公司是成为综合性大型公司还是特色化公司,是在市场化充分竞争的环境中,受资源禀赋、历史机遇、公司战略等因素影响的结果。长期来看,《管理人办法》将推动行业机构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促进优胜劣汰,形成更加多元、更具活力、更有韧性的行业生态格局,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样化、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第二,《管理人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发布,有助于培育出一流的财富管理机构。从海外成熟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基金公司立足自身禀赋,走出了特色鲜明的发展路径。国内基金公司经过十余年的摸索,也在稳 cU8YgZIZqRoPaQ8Q6MtRpPsQsQiNnNmReRnPmO7NoPpNNZnPzQNZmRsO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及其项下所有内容证券研究报告3健发展。《管理人办法》完善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与股东条件,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提升公募基金管理人合规风控能力,这将加快基金公司迈向国际一流行列的步伐,对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第三,《管理人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发布,有致力于提高中长期资金服务水平。《管理人办法》提出应当坚持长期投资、理性投资;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应当关注基金长期投资业绩;基金管理公司要完善子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子公司长期发展。中长期资金是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助推器,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管理人办法》通过全面构建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吸引和留住中长期资金,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相关研究报告:《寿险投资观察一:为什么要用寿险获取超额收益》——2022-01-24《首份SPAC观察:示范意义重大,将资本市场改革推向纵深》——2022-01-19《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新规点评:提升监管要求,防范金融风险》——2022-01-16《交易所九月专题:北交所助力共同富裕》——2021-09-29《交易所专题二:战略与估值:从交易到数据》——2021-08-10 证券研究报告免责声明分析师声明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国信证券投资评级类别级别说明股票投资评级买入股价表现优于市场指数20%以上增持股价表现优于市场指数10%-20%之间中性股价表现介于市场指数±10%之间卖出股价表现弱于市场指数10%以上行业投资评级超配行业指数表现优于市场指数10%以上中性行业指数表现介于市场指数±10%之间低配行业指数表现弱于市场指数10%以上重要声明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本报告仅供我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或传播。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证券研究报告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6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2层邮编:200135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9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