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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27财报-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11,157,103.86 20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73,403.0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258,658.95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249,765.31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6 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 49,596,570.97 33.4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62 减少56.48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071,165,464.19 3,130,259,503.93 -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968,326,241.35 2,973,264,920.91 -0.1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33,524.2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13,352,089.92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8.24 合计 14,585,255.9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应收账款 169.98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因而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预付款项 33.36 报告期内为满足生产需要预付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60.38 报告期内员工与业务相关的备用金借款增加 使用权资产 -36.49 报告期内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摊销 应付账款 62.50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服务款和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5.31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2021年度计提的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 -74.19 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了2021年度计提的奖金个税和土地契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 -73.98 报告期内支付了2021年度计提的研发大楼进度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39 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摊销所致 营业收入 202.32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售为1-3月,上年同期仅3月 营业成本 2,202.88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量大幅增加,销售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 94.22 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活动、医学推广、职工薪酬等相关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33.42 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相关投入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03 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性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大楼投入增加,以及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融资租赁物业相关租赁费用支出所致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36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4,776,786 32.17 144,776,786 144,776,786 无 0 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401,021 8.09 36,401,021 36,401,021 无 0 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500,002 7.67 0 0 无 0 JEFFREY YANG GUO 境外自然人 25,623,597 5.69 25,623,597 25,623,597 无 0 南通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524,998 3.45 0 0 无 0 JENNIFER GUO 境外自然人 14,823,596 3.29 14,823,596 14,823,596 无 0 杜锦豪 境内自然人 10,800,001 2.40 10,800,001 10,800,001 无 0 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00,001 2.40 10,800,001 10,800,001 无 0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24,998 1.92 0 0 无 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5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7,838,311 1.74 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500,002 人民币普通股 34,500,002 南通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524,998 人民币普通股 15,524,998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624,998 人民币普通股 8,624,998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38,311 人民币普通股 7,838,311 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艾力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717,536 人民币普通股 6,717,536 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54,464 人民币普通股 3,854,464 黄建新 3,727,367 人民币普通股 3,727,367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17,595 人民币普通股 3,017,595 北京瑞凯嘉德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5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7,500 平潭德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7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杜锦豪先生及其夫人祁菊女士合计持有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的股份;2)杜锦豪先生担任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一定财产份额;3)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与杜锦豪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4)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5)公司未知以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6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截至本报告期末, 1)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3)公司未知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情况。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12月,伏美替尼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并于2022年一季度陆续在各省市落地执行,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较上年度同期大幅度增长202.32%,主要得益于伏美替尼境内的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2022年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在局部地区爆发,影响了疫情所在区域医疗机构的常规诊疗,对于公司产品在相关区域的销售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尽管如此,在伏美替尼纳入医保后,得到了来自央视新闻等权威媒体的报道,凭借差异化的临床优势,2022年一季度新患数量仍呈现环比大幅增加的趋势,后续公司仍然将会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保证药物供应,力争造福更多患者。 同时,为提高伏美替尼的渠道覆盖,2022年4月,公司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复星”)签署《独家推广协议》,公司将授予江苏复星伏美替尼(艾弗沙®️)在广阔市场(超过1,500家医院)的独家推广权,公司自有营销团队将持续负责核心市场区域约1,000家医院的推广,该协议将于2022年5月生效,首个合作周期至2026年12月。江苏复星在肿瘤创新药领域具有广阔的渠道覆盖,在公司自有营销团队对核心市场区域进行充分覆盖的基础上,本次合作对覆盖区域形成了有效补充,有利于伏美替尼在广阔市场区域充分释放商业化潜力,助推优质创新药惠及更多中国患者。 (二)伏美替尼一线治疗III期注册临床研究结果公布 2022年3月,伏美替尼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全国多中心、随机对照、双盲的III期注册临床(FURLONG)研究结果在2022年欧洲肺癌大会(ELCC)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7 上以“口头报告”(Proffered Paper Session)形式发布。该研究结果显示,相比于对照组吉非替尼(易瑞沙®️),伏美替尼(艾弗沙®️)组显著延长了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20.8个月对比11.1个月),延长幅度达9.7个月,降低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达56%。尽管暴露时间更长,伏美替尼(艾弗沙®️)≥3级不良反应发生率仍低于对照组(11%对比18%)。FURLONG研究突破性结果的发布,进一步证实了与一代EGFR TKI相比,艾弗沙®️一线治疗能为患者带来更多获益,艾弗沙®️是唯一的在注册临床研究中,主要研究终点—PFS数值超过20个月、且降低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幅度达到56%的第三代EGFR TKI。FURLONG研究结果提示,艾弗沙®️是EGFR突变晚期NSCLC患者的潜在一线优选治疗。 (三)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适应症被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 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适应证Ib期临床试验在报告期内顺利推进,其中由于伏美替尼拟用于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晚期NSCLC,符合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形,该适应证目前国内尚无有效药物获批,伏美替尼和历史数据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明显优于化疗,因此近日被纳入拟突破性